基思·斯坦诺维奇:这才是心理学(六·上)(12)
不仅仅是心理学,其他领域也与草率地用理论来对现象进行标签化的问题作斗争。法律系统还在用“婴儿颤栗综合征”这一术语,实际上美国儿科协会已经建议舍弃此用语。这一问题酷似我们论述过的聪明汉斯和辅助沟通的例子。“婴儿颤栗综合征”这一术语是一个理论,有头部创伤的孩子为什么会有这种外显症状。而这一现象是头部创伤自身的特征。创伤的精确描述是通过我们拥有的任何理论来解释创伤是怎样发生的。但今天我们已经知道曾经标准化的术语是误导,法律系统仍在慢慢经历这种术语变革(Tuerkheimer, 2010)。
交通安全工程师也感觉交通“事故”(accident)这个词带有太多的理论了。事故这个词意味着随机性、不可预测性和运气——纯粹的偶然事件。安全工程师非常清楚汽车交通事故的风险和许多非随机性和可预测的行为之间存在很强的统计学关系。工程师想到像圣路易红雀队投手乔希·汉考克(Josh Hancock)的例子,他租用的越野车与一个停在高速公路上的打着双闪的卡车相撞(Vanderbilt, 2008)。但我们想到汉考克超速(一个巨大的风险因素)、酒精摄入量超过法律限制的两倍(一个巨大的风险因素)、在撞车时正在打电话(一个巨大的风险因素),那么我们把这次撞车说成随机的和不可预测的就大错特错了。他刚刚两天前还和一辆越野车相撞(Vanderbilt, 2008)。把它称为“事故”传递了一种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理论,但是当肆意不计后果的特定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出现时,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似乎并不正确。
对事件的描述应当是——汽车相撞。作为一种理论,事故看起来并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