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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半的宵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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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一块毛肚,辣油太多,有些呛人。林慧很少吃不辣的东西,她总是嚷着,“程嘉悦你再点鸳鸯锅,你也只是个单身狗”。程嘉悦觉得,毛肚真的不适合涮火锅,全红锅也不应该等不及林慧就独自冒险。一个人只适合吃豆腐脑呀,甜甜的多好。
程嘉悦又想起了王若虚在《收获》里面写的那篇《火锅杀》,有点香港黑帮片的味道,最喜欢钟齐鸣。感觉做他的女人是件很酷的事,但实际上,程嘉悦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喜欢过一个男生。程嘉悦用筷子夹了几片冬瓜,缓缓放进去。她开始绞尽脑汁地回忆自己有过好感的男生,李祝迎应该算一个,毕竟他是为数不多可以和自己谈的来的男生。
 冬瓜鲜少地呈现出一种接近透明的朦胧,程嘉悦觉得自己应该现在把它捞出来。和李祝迎吃了两次火锅,他都要吃冬瓜,程嘉悦觉得他很奇怪。因为小时候看综艺,有个女明星说她最不能接受吃火锅涮冬瓜,程嘉悦当时觉得女明星很奇怪,却从没有注意过自己吃火锅也不涮冬瓜。李祝迎涮了两次冬瓜,一次没涮好冬瓜不太熟,一次涮得过了头冬瓜融化在锅里,只剩下一条还算硬朗的青色皮质。他很认真地对程嘉悦说:“你真的不吃吗?”
程嘉悦记得记忆里的那个女生,她坚定地摇了摇头说:“我讨厌吃冬瓜。”明明是无感而已,为什么要说是讨厌呢,人又不只是拥有喜欢和讨厌两种情感。大多数人都会珍惜细枝末节的快乐,好听点的叫做小确幸,程嘉悦你为什么不可以。
头好痛,不想再思考。小时候自己看数学题时,看到思维拓展题就讨厌做下去,这与有没有自信毫无关系。而是早早学会了放弃许多繁杂或许生动的疲劳探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程嘉悦是相信自己能够拥有豁达平静生存的勇气的。可笑的是,放弃的时候也没那么复杂的选择放弃,而是自然而然地弃权。
冬瓜总算晾凉了,吃了一口,果然还是无感呀。李祝迎喜欢这种寡淡,第一口的泛酸,第二口的细腻,第三口的温和。所以再怎么好,也只能是谈得来的朋友,做不成情人。
程嘉悦有时也痛恨自己没有由来的假清醒,仿佛痛恨只会变老而不会长大的小聪明只能用于吃宵夜的时候侃侃而谈,骗一骗和自已一样喝啤酒还会醉的家伙。醉酒的时候,更容易站到自己搭建的舞台上,谈谈生搬硬套的获奖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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