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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又乱写 | 烟雨剑客(上)(2)

再然后,烟雨剑客横空出世。
所以烟雨有个规矩。江湖上,不认人,只认钱。
烟雨还有一个规矩。别人雇她杀一人,她定要杀那人全家。为什么?哎呀,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嘛,烟雨是个美姑娘,更是个懒姑娘,她可不想有人找上门报仇还得再动手清理,索性就一次杀光来的利索。况且,她对自己的剑宝贝得很,没生意的时候轻易是不动的。
对剑客来说,剑就是他们的命。剑在命在。剑无命陨。
 
但是那一次,烟雨坏了规矩。
 
黄金四万两,买白家四十口人的性命。烟雨没有理由拒绝。
那天暴雨,烟雨穿着名贵的斗篷可还是淋湿了全身,心情很差。
 
“烟雨剑客嘞,无声无影。钱袋一交呦,阎王让位呵。”
 
烟雨挥着剑,不急不缓地朝着主厅去,所到之处不断有人倒下。暴雨声掩盖了哀嚎,却没有出现江湖说书人口中的血流成河。
因为烟雨用剑,从不见血。
真正的剑客怎么能弄脏宝剑?
剑锋在烟雨周身旋转飞舞,因太快而看不清真身,舞过之处不沾半点雨花、半滴血腥。
推开雕花楠木门,烟雨的剑锋直指太师椅上的小男孩。
 
“刚好四十个。”
 
他只是个孩子,却是烟雨从未见过的、最最漂亮的孩子。玉冠素服,清亮的双眼像烟雨喜欢的黑曜石,熠熠生辉,又像看不见底的深井,平静幽深。他坐在太师椅上,脚下堆满家人的尸首。
杀戮的黑暗中,他是突如其来的白昼之光。
“哎呦。”烟雨忽然笑了,眼角弯弯。
她垂下剑,踩着地上白家人的尸体走上前去,向那白昼小少爷伸出手。
 
“跟我走,或者死。”
 
晃眼已是七年。
烟雨喜欢漂亮的首饰和衣裳,没道理不喜欢漂亮的人儿。当那白昼小少爷的眼望向她时,她就想,得嘞,男孩的那份黄金收不成了。可转念又一想,不打紧儿不打紧儿,拿他自己的人命钱给他置办身更好的行头,她看着高兴就成。至于谁让雇主知道了,她就杀了他。
那男孩很听话,烟雨说“跟我走”,他真的就跟着去了,仿佛站在自己面前的女子并非灭他满门的仇人,而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姐,是带他走向世外仙境的引渡人。
 
“你叫什么?”烟雨笑问,牵着他的手往外走,男孩一路走过,绣着金线的靴子踩着白家人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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