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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之鲁迅批判读后感精练(48)

2022-08-15 来源:百合文库
这一“才华”不仅指文学创作上诗的才能,更是指对于一种新的生活态度或处世方式的创造。“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 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 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情痴情种”即是“诗”在“生于公侯富贵之家”的贾宝玉身上的体现,内蕴“诗性”,外显“情痴”。而在庸众眼中,这类人身上的诗性却是一种“乖僻邪谬之气”,如贾政就认定宝玉“将来酒色之徒耳”,子兴也认为是“色鬼无疑”了。贾雨村驳斥道,这类人身上的诗性“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禅之力,不能知也”,必是有思想、有素养、有学识的人,才能够理解这类人。“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曹雪芹在这里实质上是借贾雨村之口梳理了中国文化中的诗性脉络。他所着力刻画的贾宝玉等人“亦是这一派人物”,其身上寄托着作者的理想,即“诗性”。以诗的方式生活,以诗的态度思考,“在心灵中排除外部现实,用诗意的憧憬创造出诗与哲学的体系”[12]。
这也是《红楼梦》的独特魅力所在,它蕴含着人们对于诗意的追求。这也使得《红楼梦》在整个中国文学史、文化史乃至人类生存现状的思考上都具有独特价值。李长之以敏锐的眼光抓住了曹雪芹的“诗”的理想,它体现在“情感高于一切,反对一切功利主义”的贾宝玉的身上,并高度赞扬: “我们见他( 曹雪芹)对于诗的认识那么正确,我们才承认《红楼梦》这部大着作乃是中国唯一的出自有文学素养的作者之手的小说”[3],“乃是中国浪漫主义的最高峰”。不过,遗憾的是,李长之仅关注到了“情痴情种”这一“诗”的外在表现,并未深层挖掘“诗”的本质和根源。尽管如此,他对于《红楼梦》中诗性元素的关注开辟了一种新的研究角度,以探求《红楼梦》中的理想成分于文学、于艺术甚而于人生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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