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强拿硬要观后感合集(5)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申诉人曾向法庭提交录音证据,该录音证据足以证明案发当日现场的情况,证明了最后被害人骂了申诉人王某某,王某某只是推了被害人一下,申诉人王某某从并未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被害人所陈述的:“曹某和王某某就上来用拳头朝我的面部和鼻子打了五大拳,具体打的什么部位我没看清。最后,王某某用脚朝我的肚子上踹了一脚”的陈述不真实,不应采信。
所以,二审判决对申诉人王某某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不充分、不具有证明力,被害人的陈述不真实,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不能认定王某某有罪。
综上所述,北京市XXXX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20XX)XX少刑终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缺乏证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判决申诉人王某某无罪。
北京市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延展阅读: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所以,二审判决对申诉人王某某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不充分、不具有证明力,被害人的陈述不真实,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不能认定王某某有罪。
综上所述,北京市XXXX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20XX)XX少刑终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缺乏证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判决申诉人王某某无罪。
北京市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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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