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灵之书》第五十八章 敦威治恐怖事件 其一(6)
2024-04-12 来源:百合文库
也许是因为放牧地的草不干净,也许是它们吃了那间肮脏谷仓里某些致病的菌类和草料,结果就是维特利家牲畜的死亡率格外高。人们发现那些牛身上似乎有些奇怪的伤口或溃疡,乍看有些像切口;而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有那么一两次,个别访客觉得在头发花白、没剃胡子的老维特利,还有他那邋邋遢遢、一头卷发的白化病女儿的脖子附近,他们疑似看见了相同的疮痕。
威尔伯出世后的那个春天,拉维尼娅又继续像往常那样在山间游荡了,而且总是用不成比例的畸形胳膊抱着她那肤色黝黑的孩子。自从村里的大多数人都见过那孩子之后,他们对老维特利一家子的兴趣也就渐渐淡了。尽管那孩子似乎每天都以肉眼可见的飞快速度成长着,人们也懒得多嘴说些什么。威尔伯的生长势头确实惊人,不到三个月,他的体形和肌肉力量达到了普通一岁小孩很少达到的水平。他的动作和声音里,也透露着一股普通婴儿身上极其罕见的克制与审慎,所以当他七个月大,开始能够在无人搀扶的情况下迈步行走的时候,没人真的感到意外;这时他的步伐还有些蹒跚,但一个月后就变得稳健了。
在那之后不久——万圣节的那天——午夜时分,哨兵岭的峰顶腾起了一团巨大的火焰,那地方正是古代坟场中央的那块像桌台一样的古老岩石的所在之处。塞拉斯·毕晓普——他是尚未堕落的毕晓普家族的一员——提到,在火光出现的一个钟头前,自己曾看见威尔伯步伐坚定地登上了那座山,后面跟着他母亲。他的话激起了纷纷议论。当时,塞拉斯正在把一只走散的小母牛赶回牛群,却在昏暗灯笼的照耀下瞥见那两个人影一闪而过,令他一时间忘了手上的活计。他们几乎悄无声息地匆匆穿过矮树丛,塞拉斯看得瞠目结舌,因为他觉得他俩似乎是一丝不挂的。但后来他又不确定那男孩是否裸着身子,因为他可能围了一条流苏带子,还穿了一条短裤或长裤。后来的日子里,只要威尔伯是活着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他总是穿戴整齐、扣子扣得严严实实,但凡别人导致他衣衫不整或者险些衣衫不整,似乎都能让他大为光火、如临大敌。
在这一点上,他与他那邋遢的母亲与祖父大相径庭,实在令人印象深刻——直到1928年的恐怖事件发生后,人们才猜到了最合理的原因。
第二年的一月,村民又对他们产生了不大不小的兴趣,纷纷议论说“拉维尼娅的黑皮肤耗崽子”才十一个月大就会说话了。他说话的样子有些不同寻常,一来是因为他的口音和这一带的人普遍不同,二来是因为他说话时完全不存在幼儿那种稚拙的口齿不清——一般哪个三四岁的小孩能说得这样好,就是值得骄傲的事了。这男孩挺沉默寡言的,但当他开口时,话里似乎总透着一股难以捉摸的、敦威治居民丝毫不具备的东西。这种怪异感并不在于他说话的内容,甚至和他运用的简单词语无关,而是隐隐约约与他的腔调,或者与体内的发声器官有着什么关系。他的面部特征也一样,尽管他像母亲与外祖父那样下巴过短,却过于早熟地长着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双大而深黯、神似拉丁人的眼睛,令他看上去就像成年人,还透着一股几近不可思议的智慧。尽管外表出类拔萃,他却显得特别丑:那对厚嘴唇,那毛孔粗大、泛黄的皮肤,粗糙的卷发,还有那过分长的耳朵,都几乎令人联想到山羊或是别的什么动物。
威尔伯出世后的那个春天,拉维尼娅又继续像往常那样在山间游荡了,而且总是用不成比例的畸形胳膊抱着她那肤色黝黑的孩子。自从村里的大多数人都见过那孩子之后,他们对老维特利一家子的兴趣也就渐渐淡了。尽管那孩子似乎每天都以肉眼可见的飞快速度成长着,人们也懒得多嘴说些什么。威尔伯的生长势头确实惊人,不到三个月,他的体形和肌肉力量达到了普通一岁小孩很少达到的水平。他的动作和声音里,也透露着一股普通婴儿身上极其罕见的克制与审慎,所以当他七个月大,开始能够在无人搀扶的情况下迈步行走的时候,没人真的感到意外;这时他的步伐还有些蹒跚,但一个月后就变得稳健了。
在那之后不久——万圣节的那天——午夜时分,哨兵岭的峰顶腾起了一团巨大的火焰,那地方正是古代坟场中央的那块像桌台一样的古老岩石的所在之处。塞拉斯·毕晓普——他是尚未堕落的毕晓普家族的一员——提到,在火光出现的一个钟头前,自己曾看见威尔伯步伐坚定地登上了那座山,后面跟着他母亲。他的话激起了纷纷议论。当时,塞拉斯正在把一只走散的小母牛赶回牛群,却在昏暗灯笼的照耀下瞥见那两个人影一闪而过,令他一时间忘了手上的活计。他们几乎悄无声息地匆匆穿过矮树丛,塞拉斯看得瞠目结舌,因为他觉得他俩似乎是一丝不挂的。但后来他又不确定那男孩是否裸着身子,因为他可能围了一条流苏带子,还穿了一条短裤或长裤。后来的日子里,只要威尔伯是活着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他总是穿戴整齐、扣子扣得严严实实,但凡别人导致他衣衫不整或者险些衣衫不整,似乎都能让他大为光火、如临大敌。
在这一点上,他与他那邋遢的母亲与祖父大相径庭,实在令人印象深刻——直到1928年的恐怖事件发生后,人们才猜到了最合理的原因。
第二年的一月,村民又对他们产生了不大不小的兴趣,纷纷议论说“拉维尼娅的黑皮肤耗崽子”才十一个月大就会说话了。他说话的样子有些不同寻常,一来是因为他的口音和这一带的人普遍不同,二来是因为他说话时完全不存在幼儿那种稚拙的口齿不清——一般哪个三四岁的小孩能说得这样好,就是值得骄傲的事了。这男孩挺沉默寡言的,但当他开口时,话里似乎总透着一股难以捉摸的、敦威治居民丝毫不具备的东西。这种怪异感并不在于他说话的内容,甚至和他运用的简单词语无关,而是隐隐约约与他的腔调,或者与体内的发声器官有着什么关系。他的面部特征也一样,尽管他像母亲与外祖父那样下巴过短,却过于早熟地长着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双大而深黯、神似拉丁人的眼睛,令他看上去就像成年人,还透着一股几近不可思议的智慧。尽管外表出类拔萃,他却显得特别丑:那对厚嘴唇,那毛孔粗大、泛黄的皮肤,粗糙的卷发,还有那过分长的耳朵,都几乎令人联想到山羊或是别的什么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