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蒂克2.0:高寒凝谈数码时代下的女性向网络文化与亲密关系(5)
女性向网络文化中的亲密关系想象是否仍然模仿着父权制下的亲密关系模式,这一问题引起了各位老师的热烈讨论。李闻思表示,罗曼蒂克1.0时期的浪漫小说其实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尽管浪漫小说为70年代的家庭妇女提供了逃离家庭关系和家务劳作的途径,成为她们精神的栖息之处,但这些小说本质上依然是父权制意识形态的延续,甚至强化了父权制下亲密关系的权力结构。到了罗曼蒂克2.0时代,大多时候,那些虚拟的亲密关系想象同样呈现出对父权制亲密关系模式的模仿,但高寒凝进一步指出,在女性向网络文化中,女性群体内部展开大规模的写作与交流,这件事本身就是十分重要的突破,是女性探索其他亲密关系模式、寻找改变与超越的开始。事实上,这片亲密关系的实验场已经出现了许多跳开父权制异性恋亲密关系模式的想象。
在《罗曼蒂克2.0》中,罗曼蒂克1.0被认为是来自于西方传统骑士小说中的“宫廷之爱”,以男女之爱取代宗教体验,在浪漫主义运动兴起后发展为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指向两个人类个体之间、具有身体性的亲密关系。清末,这种浪漫之爱的观念传到中国,逐渐成为追求自由、反抗封建的旗帜之一,通俗文学领域渐次出现了例如鸳鸯蝴蝶派、港台言情小说等以浪漫爱情为主旨的商业言情小说。在郑熙青看来,这种解释中存在着一定的空隙,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与西方浪漫小说相对应的言情脉络。从明清时期的社会言情小说,到清末的鸳鸯蝴蝶派,这些作品与女性向并没有直接关联,而是大多由男性文人所创作。在这种情况下,罗曼蒂克小说如何与言情小说相对应,言情小说如何成为“女性向”,以及如何更加清晰地定义中文语境中的“女性向”概念,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在《罗曼蒂克2.0》中,罗曼蒂克1.0被认为是来自于西方传统骑士小说中的“宫廷之爱”,以男女之爱取代宗教体验,在浪漫主义运动兴起后发展为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指向两个人类个体之间、具有身体性的亲密关系。清末,这种浪漫之爱的观念传到中国,逐渐成为追求自由、反抗封建的旗帜之一,通俗文学领域渐次出现了例如鸳鸯蝴蝶派、港台言情小说等以浪漫爱情为主旨的商业言情小说。在郑熙青看来,这种解释中存在着一定的空隙,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与西方浪漫小说相对应的言情脉络。从明清时期的社会言情小说,到清末的鸳鸯蝴蝶派,这些作品与女性向并没有直接关联,而是大多由男性文人所创作。在这种情况下,罗曼蒂克小说如何与言情小说相对应,言情小说如何成为“女性向”,以及如何更加清晰地定义中文语境中的“女性向”概念,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