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从写字到书法(3)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100cmX55cm 2013年
实用性的“写字”,书写主要作为一种工具,一种载体。那么“书法”呢?它还需往前迈进一大步,它需要超越实用的目的,进入艺术审美的领域。也就是说,虽然它与“写字”同样在汉字“形”的结构起点出发,同样不容忽略传达文字本体“音”和“义”的基本职能,但实用不再是书法的首要之义,审美功能才是第一位的。作为艺术的书法,应是表现性的,需要抒情写意,突出审美的艺术意趣。在视觉形式的手法上,书法远比实用的“写字”丰富。至于有些人以为,书法作品中的文字内容或就是书法的内容,这显然又是不准确和不全面的。书家通过笔道,从书法艺术的视觉图象中传达出自己的情感、个性和艺术意趣,观赏者则由此引出情感同构,获得感悟或感染。中国的书法,本质上是一种抒情写意的艺术,它是形、意、神整合一体的。所以,说到一件书法作品的内容,应当是指形、意、神诸要素综合所形成的艺术审美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