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之荟萃——读《战争与和平》记(2)
(在此仅举一例,只随手一翻)
太强了,对吧?可页页写满,是否会审美疲劳?用个不恰当的比喻,像徐志摩用惯用的的文风写长篇小说(托翁当然没有这么夸张,只借此表达) 我所说这部书的伟大在于其精神内核,而思想往往较难理解。托尔斯泰会直接写出他的思考而不会拐弯抹角,层层递进地呈现。他会直接根据剧情发展,甚至不是特定的剧情来表达他想要表达的观点,虽占本书篇幅比重不大,可尤其到下部,这种思考,洞见愈发深刻,其本质是对现实的哲学思考,而这种思考并不能很轻易地理解。如果退而求其次跳过这些部分,就是规避了这部作品的精华所在,对理解情节的意义随之降低了许多,同时一定会失去一些激发自我思考的机会,并非托翁的所有思想表达都艰涩难懂,而是跟上他的节奏和思路非常困难,在第二部这种情况尤为明显,显然这些东西不是正常理解中小说所应具有的特点,《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确实不好定性,但称它为一部史诗,更偏向形容词性质的“史诗”,应该没人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