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喜欢刘诗诗——(一)薄醉
白昼与夜的交织渐渐疏离,沿着窗缝,大的混沌里露出一线促狭的澄明。这一线澄明透过纱帘,从头顶倾泻下来,受制于残留的酒气,兜在鼻尖上,与尘埃纷乱在一起,又成了小小的混沌。
猫从帘后探出半个身体,一双沉渊似的凝着戏谑的眼睛,像旧时老人陷在指间的祖母绿,注视这暗室的涌动。那轻的是惹了水的烟,和浸着夜色的琉璃折出的影,酒精要略重一些,交织在一处,往复盘旋,摇曳着,如伶人颈间甩不脱的一圈璎珞。昨夜的戏味儿还未散尽,与旧气酿在一处,已变得浑浊。分不清南曲还是北调,只余下一息哀韵依稀可闻,却也发了闷的,兀自渺茫着。案角处,铜制小莲花香炉,当中聚笼的那一撮老灰上面,残留的香根刚刚完成最后一丝颤抖,终于坍塌,消逝了,烧出黑边的盖孔宣告一切重归寂然。
这间屋子的每一粒尘埃都与我一样抗拒光明的摧枯拉朽,他们每在迅猛而至的黑暗里游行示威,也没有理由放过破晓前最后的仪式,作为主宰,苟且于明暗淡弱之间。
如果可以,它们会变成柳絮,更招摇,更张狂,更彻底地浮游,歆享那形状无端的颓废,然后随便扑在哪一处地方,结束这短暂轰烈的使途。可屋里的尘埃又是瞧不上柳絮的,我知道端底,笑起来,都是无根物,哪里来的好风,做哪里去的好梦呢。总不过积灰的角落里老腔喑哑,无赖般存在,为些口声声春秋大义,动辄思无邪的君子感到可鄙罢了。喧嚷处似乎有风吹了进来,带来一阵清凉,我借力叹息,长长的叹息打破了鼻尖上的混沌,晨光和晦暗一瞬间分明了,屋内的尘埃如戏台上散了戏的众生,正完成最后的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