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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故事·柳崖外编(六十二)(2)

2023-12-18 来源:百合文库
273,绛州民
绛州某甲的弟弟,十几岁,爬上楼去摘枣子。某甲不要他这样做,他不听,某甲就在楼上打他耳光,无意中让他坠下来摔死了。曾经和弟弟一起砍柴的人目睹了这个场景。某甲见弟弟已经摔死,又想到某乙和自己有小仇怨,就用绳索套在尸体的脖子上,悄悄将尸体抬到某乙地界,打算诬陷他,有担心没有证据,就买了一块布巾,叫店家在上面写“汉贤”两个字,拿回来系在尸体上。汉贤就是某乙的名字
第二天,装作惊惶的样子,回去告诉某甲的母亲。甲母就和某甲一起报官。询问到尸体所在在汉贤的底盘上,尸体身上的布巾又有“汉贤”的字样。某甲申诉说:“这就是某乙杀死我弟弟的证据,没有疑点。”官员说:“哪儿有将人勒死后把自己名字写下来的?即便是他写的,又怎么会把写有自己名字的布巾放到自己勒死的尸体上的?”官员之后斋戒沐浴,在城隍庙中研究审查。但甲母、某甲、某乙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当天半夜,甲母忽然到官府呼喊说:“这个案子没有疑点了,杀死我小儿子的,就是我的大儿子。”官员惊讶问道:“你怎么知道的?”甲母说:“刚才梦到我的小儿子告诉我,他死于掌㧽,不是死于绳索。是哥哥所为,不要牵连其他人。”将某甲一审讯,就招服了。但是鬼话不能作为确实的证据,上司委托我的朋友张临晋知府复查此案。就问:“这布巾是谁写的?“回答说:

志怪故事·柳崖外编(六十二)


“是店家某人写的。”一查问,果然是他的笔记。问他:“为什么要给某甲写这个?”店家说:“某甲说他要买布巾,想要我写两个字作记号。”问写名字的日期,就是某甲弟死亡的那天。又追查出某甲弟一起砍柴的人,他目击了这一切,于是定案,某甲抵命。
柳崖子说:他的掌㧽,没有杀弟弟的心思,但是他套上绳索,搬运尸体,却有杀某乙的心思,反而确幸弟弟的死亡。法网疏而不漏,神明不可欺骗。但是如果不是官员心细,又怎么会成为定案呢。
274,朱三思
大兴县百姓冷烈,和一个叫金环的结为生死之交,冷烈比金环年纪长一些。后来冷烈寄住在河南孟县,娶了妻子余氏,于是在孟县安家。因为和金环分开很久,很是想念,就写信请他过来。金环于是来了河南。两人相见甚欢,冷烈让妻子出来见客,行过叔嫂之礼。金环就在书斋教起了书。
余氏年轻貌美,金环见了,就恹恹患了病。冷烈请医生救治,都没有效果。等到病情危急,冷烈悲伤着说道:“兄弟的病是怎么得来的?”金环只是说:“就让我死了罢了。”冷烈再问他,就闭口不说。冷烈思考了很久,说:“难道是从拜见嫂子那天开始的么?”金环低头不说话。冷烈回去后,妻子问他:“见你一脸愁容,难道是为了金叔子的病?”冷烈说:“说的,而且非你不能医治,该怎么办?”妻子说:“我如何能医治呢?”冷烈说:“我和金兄弟是生死至交,你也知道。我实在不忍心他死去。如今他因为见到你快要死去。并不是不可以救。但也不能乱了礼节而救,况且他也不会作出欺辱嫂嫂的事情。他的病是因为只是见到色而不见嫂;当他见到你,他就会因见嫂而不见了色,病自然就好了。你一定要救他,我实在不忍心见到他死去。”余氏说:“你就骗他来开解他,我就责骂他来淡化他的想法,那应该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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