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的摘抄
任何一个犯罪在原初意义上都是民事意义上的侵权。一个犯罪和一个民事上的侵权它只有程度的不同。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该来的会来,不用多虑。
“以无生之觉悟,为有生之事业。”把有限的生命放在有爱的、道德事业上。
《石壕吏①》 杜甫
暮投石壕村②,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③,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怒④!
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⑤:“三男邺城戍⑥,一男附书至⑦,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⑧!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⑨,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老妪力虽衰⑩,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
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注释
①石壕村:在今河南陕县东七十里。
②投:宿。
③逾:翻越。
④一何:何其,多么。
⑤致词:述说。
⑥邺城:即相州。
⑦附书:捎信。
⑧长已矣:永远完了。
⑨乳下孙:正吃奶的孙子。
⑩老妪:犹言老婆子。老妇自称。
11、河阳:今河南孟州。相州失败后,河阳是前线重要防地。
12、备晨炊:置备早饭。指在军中做饭。
13、幽咽(yè):抽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