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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复《浮生六记》 之 卷五 中山记历(9)

杜氏《通典》载琉球国俗,谓妇人产必食子衣,以火自炙,令汗出。余举以问杨文凤:“然乎?”对曰:“火炙诚有之,食衣则否。”即今中山已无火炙俗,惟北山犹未尽改。
嫁娶之礼,固陋已甚。世家亦有以酒肴珠贝为聘者。婚时即用本国轿,结彩鼓乐而迎;不计妆奁,父母送至夫家即返;不宴客,至亲具酒贺,不过数人。《隋书》云琉球风俗,“男女相悦,便相匹偶”,盖其旧俗也。询之郑得功,郑得功曰:“三十六姓初来时,俗尚未改。后渐知婚礼,此俗遂革。今国中有夫之妇,犯奸即杀。”余始悟琉球所以号守礼之国者,亦由三十六姓教化之力也。
小民有丧,则邻里聚送,观者护丧,掩毕即归。宦家则同官相知者,亦来送柩。出即归,大都不宴客。题主官率皆用僧,男书“圆寂大禅定”,女书“禅定尼”,无考妣称。近日宦家亦有书官爵者。棺制三尺,屈身而殓之。近宦家亦有长五六尺者,民则仍旧。
此邦之人,肘比华人稍短,《朝野佥载》亦谓人形短小似昆仑。余所见士大夫短小者固多,亦有修髯丰颐者,颀而长者。胖而腹腰十围者,前言似未足信。人体多狐臭,古所谓愠羝也。

沈复《浮生六记》 之 卷五 中山记历


世禄之家皆赐姓。士庶率以田地为姓,更无名,其后裔则云某氏之子孙几男。所谓田、米,私姓也。
国中兵刑惟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重罪徒,轻罪罚日中晒之。计罪而定其日,国中数年无斩犯;间有犯斩罪者,又率引刀自剖腹死。
七月十五夜,开窗见人家门外,皆列火炬二。询之土人云:国俗于十五日盆祭,预期迎神,祭后乃去之。盆祭者,中国所谓盂兰会也。连日见市上小儿,各手一纸幡,对立招展,作迎神状。知国俗盆祭祀先,亦大祭矣。
龟山南岸有窑,国人取车螯大蚶之壳之煅,灰壁不及石灰,而粘过者。再东北有池,为国人煮盐处。
七月二十五日,正副使行册封礼,途中观者益众。上万松岭,迤逦而东。衢道修广,有坊,榜曰:“中山道”。又进一坊,榜曰:“守礼之邦”。世孙戴皮弁,服蟒衣,腰玉带,垂裳结佩,率百官跪迎道左。更进为欢会门,踞山巅,叠礁石为城,削磨如壁,有鸟道,无雉堞,高五尺以上,远望如聚髑髅。始悟《隋书》所谓王居多聚髑髅于其下者,乃远望误于形似,实未至城下也。城外石崖,左镌“龙冈”字,右镌“虎”字。王宫西向,以中国在海西,表忠顺面向之意。后东向为继世门,左南向为水门,右北向为久庆门。再进,层崖有门西北向,曰瑞泉,左右甬道,有左掖、右掖二门。更进有漏西向,榜曰:“刻漏”,上设铜壶漏水。更进有门西北向,为奉神门,即王府门也。殿廷方广十数亩,分砌二道,由甬道进至阙廷,为王听政之所。壁悬伏羲画卦像,龙马负图立其前,绢色苍古,微有剥蚀,殆非近代物。

沈复《浮生六记》 之 卷五 中山记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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