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杜拉斯的《情人》
午间,我合上书页。仅仅两天,我读完这本《情人》。从翻开它开始,它便拉扯我。像吹气球一样,不能停下,一口气读完。故事结束,我却还站在书中的支那平原,在湄公河岸的港口,看湿热的季风卷过一望无际的水稻田,看鸣笛的邮船随大河水漂流远去,流连忘返。
被世人不齿的情爱,如此解读,令人难以满足。正如作者所言,情人是许许多多的事物。《情人》不只是情人。只把它当作情爱小说来看,有些偏颇。私以为,《情人》讲述的是青春,是时代,是一段消逝的历史。作者通篇描述的是发生在印度殖民地上的故事,有意淡化二战的背景。然而在平静的祥和的殖民地生活的表象下,处处透露的,是人们燥动不安、疯狂扭曲的内心,就像那湄公河平静的表面下湍急涌动的暗流,是对破落白人贵族生活的一种刻薄抨击,是对人性丑态的无情揭露。
作者在描写支那殖民地,描述这段感情的同时,反复穿插对两个哥哥和母亲的回忆。那个时代殖民地上的白人,有一种歇斯底里的病态,像法国大使馆后睡在公园里的疯女人,像永隆豪宅里丈夫自杀了的贵夫人,像西贡街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她的亲人自不例外,每个人都在那样的时代里迷失、沉沦。长兄是混蛋,是疯子,宠溺长兄的母亲也是疯子。她恨他们。父亲过早病逝,她挚爱的唯有她的小哥哥。贫困的生活,父亲的离去,母亲的偏爱,连串的打击造成她童年的暗淡悲戚,毫无希望。这样的家庭注定她的不同寻常,母亲将她视作谋利的工具,默许她穿得像个妓女。她显然也是个疯子,才十五岁,在渡船上邂逅一位富有的华裔男子,便迅速与对方坠入情网。这段感情毕竟是不被认可的,得到的是情人父亲的那句:宁可看着他死,不了了之。情人终究离开了她,情人不能失去他的锦衣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