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格派推理与社会派推理
在推理的文学殿堂中,分有法庭派推理小说(如:约翰迪克森卡尔《犹大之窗》),悬疑派推理小说,冷酷派推理小说,社会派推理小说(如:松本清张《砂器》),本格派推理小说(如:绫辻行人《馆系列》)这六类派别,当然广为人知的分类是这一种,其他分类方法也有,如:正推理小说,反推理小说;现代推理小说,历史推理小说等等。而对于中国大陆内的推理小说爱好者而言,接触颇多莫非标题二种莫属。而关于二者的历史在此暂且不讨论,作为一名推理小说爱好者,我想就二者之区别生发些许议论,而我这里所写推理仅代表狭义上的推理文学,而非宏大的推理学范畴。(纯属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1.内容:社会派推理与本格派推理小说所写的内容是大相径庭的,本格派推理小说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密室”,凶手往往通过借助天然密室或者是人造密室完成行凶或刺杀,而书中也一定会有侦探和凶手的对立,就像猫鼠游戏,到最后真相水落石出。而社会派推理小说所注重之内容有所不同,社会派推理小说往往是通过开头或某篇章给出具体的命案然后引发的连锁反应,随着真相的推导,最后又不会仅止于发生的命案身上,它会通过该案所牵连的人,所发生的事反应出作者所身处的社会的问题或者现象体现作者的思考,予读者以思考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