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日记(3)
阿飞停下来,看看自己的黄色短袖,摸摸后脑勺,憨憨地笑道:“哦,我们下次注意。”
“什么下次!”我狠狠地掐了他一下。
“哈哈哈,来,接着吃。”刘把刀又递过来西瓜。我望着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和他身后的月光、朦胧的树影,突然有些感动。
离开时,我赋诗一首作为纪念:“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待到出土日,还来偷西瓜。”
2002年2月14日
小雨下得如魏尔伦的哀愁
“我来为你唱歌。在你的厅堂中,我坐在屋角。
在你的世界中我无事可做;我无用的生命只能放出无目的的歌声。
在你黑暗的殿中,夜半敲起默祷的钟声的时候,命令我罢,我的女神,来站在你面前歌唱。
当金琴在晨光中调好的时候,宠赐我罢,命令我来到你的面前。”
这是我给一班的班花阿毛的情书。早操结束后,我趁着兵荒马乱挤到她面前递给了她。
晚饭时候,阿毛果然命令我去到她的面前,又是操场的墙角。我心中忐忑不安,语无伦次:“你要干什么?”
“你不是在信中说了吗,你什么脑子!”阿毛一脸无奈和傲慢。
其实,那段散文诗是我从图书馆剽窃泰戈尔的。我抄过差不多就忘了。“说什么了呀?我没说什么呀。”我紧张起来,说得乱七八糟。
“这信是你写的吗?早上送来,你现在就忘了。”
“没有忘。我说我喜欢你,你愿意吗?”此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愿意?愿意什么,愿意嫁给你呀?臭美!”阿毛似乎真得生气了,“你说你要在我面前唱歌!”
唱歌?从小到大的所有音乐课,我几乎都以拉肚子为名跑出去和其他班一起上体育课了,一首歌也没学过。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低头懊悔着。
“你唱不唱呀?说话不算话,你是个男人吗?”阿毛看起来像淑女,现在泼妇一般。
不过,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初恋成败事小,证明自己是男人事大。突然灵光一现,我唱起歌来,应该说是吼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估计这世上谁也难以形容阿毛脸色的变化。如果一定要作个比喻,我说,当时我仿佛看见了变幻莫测而美丽绝伦的北极光。
阿毛把情书向地上一甩,无语地狂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