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杂感·关于苦难文学》(2)
那么问题就回到了结局,这篇文章的结局是否真的如gats哥说的那般,虎头蛇尾,甚至影响了作品整体吗?我觉得是的,初读时,开头本就觉得时代背景描绘略薄弱,当然这里依旧是以“大家大作”做对比,但是考虑到笔者笔力水平篇幅,便觉得也可以,倒也是称得上可以,但是结尾设计过于儿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虽然理所应当,却因为前文铺垫太少,诚然,恶事做多了,自会有报应,笔者也说,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是是真的发生了。但前文中少了铺垫,这最后一拳却是打的我哭笑不得。前文堆砌的所有严肃的,深刻的内容和思想,也随着一句:我现在信佛,信因果,统统化成了孩童斗殴的闹剧,原来这一场华山论剑,就是街头胡同口五个小男孩拿树枝比武的小场面罢了。当然这样说却又些夸张,但不得不说,最后一段却是与文章前面所有部分所承载的重不同,太轻了。
我与gats哥的观点基本相同,我认为恶人得报的结局可以有,但不应只用短短几笔就草草收尾,恶人得报,因果报应,是主角的理想,或是潜意识里的希望,所以他会在得报后信因果,信佛,往小了说是个人仇恨的抒发,往大了说是对“反派”这一类人结局的影射,但却限制于笔力和字数,让这段的描写奇怪,便也是我说的轻了。恶人得报本应是很慷慨或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但是笔者在这里怜惜了设计和笔力。端的是让全文变成了一篇,作者个人发泄不满,对社会现状表达诅咒的“日记”。
就好比是面对社会现状,我第一个想到的事情就是举起我的键盘,在因特耐特的世界里战斗。让人哭笑不得。到底是落了下乘。
谈到此处,就不由得想到另外一位朋友,这位朋友略有敏感,我便不多提,虽然可能有些人觉得我是在笑话他,诚然,他的一些操作略钻营,但他的文笔我是承认的,它曾写过一些文章,里面大抵上是一些描写家庭的故事,却有那么几篇让我哭笑不得,他也自觉不妥,一篇大抵上讲“我的爷爷死了,我笑了,我爸给我一巴掌”能够看出他想要表达对爷爷逃出这个苦痛家庭和世界的欣慰,但是笔力不够,怜惜了思考和描写,就让故事变成了,精神病疯子违反公序良俗。另一个呢,就是讲孩子和家庭,作者想写出当代家庭不应极力追寻丁克,生孩子是一个神圣的大事。却也因为笔力不够的缘由,看上去滑稽无比,女人抱着男人,激动地说“孩子是希望,我打你就是要告诉你!我要给你生孩子”角色设计如此无脑。压不住这沉重的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