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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 [英]K.J.帕克 part 1(16)

所以当时的情况是,我拼命想砸烂一只砸不烂的陶瓷盘子,而我那漂亮女友的尸首就躺在我的脚边。敢作敢当。这个词在我脑海里回荡,令我再没有别的念头。有道理。我告诉自己:你干了一件相当坏的事,理应付出代价。注意“付出代价”这个表述。我们的道德观念里,其实深深地根植着一丝商业思维:你可以用受罚来买下一桩罪行。你做一件坏事,然后付出代价——但代价不是好事,请注意,而是另一件坏事。以死亡来偿还死亡。这当中的逻辑不太对,正确的逻辑应该是:用一件好事来为一件坏事买单;杀了人,就该把全部财产捐给穷人、自己在修道院里度过余生来偿还。可现实显然并非如此。不管怎么说,当时我的道德伦理观还相当朴素,觉得自己杀了两个人,理应以死相抵。只不过,我就是打不碎这蠢盘子。 
去他妈的,我想。不如找卫兵自首算了,他们总能处置我的。毕竟我们交税就是为了这个。我跪倒在地,摸了摸她的脖子,以免自己搞错了,万一她还有脉搏呢。然而我什么也没摸到。她身体越来越冷,脸庞白得就像高档蜡烛。我关上门,转身走进街道。
找卫兵自首。可我知道玻达尔加的拘留所在哪里吗?知道个屁。我以为我知道,我以为宪法广场上那栋高大的白色建筑就是拘留所,可结果它是行省议事大楼。门口有个站岗的圆帽卫兵。我试着向他自首,可他只是看了我一眼,说在换班以前他都不可以离开岗哨。我会等的,我说,我不介意等。滚远点,他对我说。好吧,我说,那能不能麻烦你告诉我拘留所在哪个位置?出了广场左转,他告诉我,再朝北部阅兵场走,直到你看见“金色跳蚤”在左侧,这时你右边那个庭院就是了,一眼就能瞧出来。

以爱之名- [英]K.J.帕克 part 1


最后,我总算找对了地方(我的方向感差得没救了)。拘留所有扇非常宏伟的锻铁大门,门口立着一个人影。是她。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你来了。”她说,“我就猜你会来这儿。”
“你还活着。”我说。
“不是你的功劳。”
“噢,感谢老天,”我说,“我以为我把你杀了。”
她冲我一皱眉。“你是把我杀了。”她说。 
关于女巫,有一些你们绝不知道的事。
她跟我解释过。简单地说,宇宙就像一所宅子,里面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房间。你我存在的世界,只是这些房间之一。我们活着的时候待在这个房间,死了就上楼去另一个房间,留在那里。可女巫拥有许多房间的钥匙,尽管那些地方普通人根本无法涉足,里面的规则也不一样。她们会使魔法便是这个原理。她们只需到隔壁房间串串门,在那儿,一些原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成了小菜一碟。然后(这部分我一直不太理解)她们就化作另一种形态,回到原先的房间。所以,当我双手紧扣她的脖子、令她濒临死亡时,她溜进了另一个房间,等自己的肉身死透了,才回到原先的房间。爬回自己的尸体里面,她说,这个过程很不好受。尸体冷冰冰的,你还得让各个部分重新运作起来。感觉就穿了一身湿淋淋的还在滴水的衣裳。不过,死嘛,她告诉我,没什么大不了的。死亡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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