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马工程(二)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9)
(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这一原则首次出现在 (2)确立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3)确立了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五、社会主义社会的法
(一)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成果为特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的劳动作为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尺度,既承认差别,又反对因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贫富悬殊,确保社会生产所创造的生产成果(包括剩余产品)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并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推动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益丰富,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要求的反映和表现。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会推动社会生产关系和法律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
(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1)社会主义法是以实现共同富裕、实现普遍的平等和自由为历史目标的法律制度。 (2)社会主义法是以人民性为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 (3)社会主义法是继承和发展了历史上一切人类法律文明优秀成果的法律制度。
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简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点。
五、社会主义社会的法
(一)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成果为特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的劳动作为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尺度,既承认差别,又反对因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贫富悬殊,确保社会生产所创造的生产成果(包括剩余产品)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并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推动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日益丰富,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要求的反映和表现。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会推动社会生产关系和法律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
(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1)社会主义法是以实现共同富裕、实现普遍的平等和自由为历史目标的法律制度。 (2)社会主义法是以人民性为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 (3)社会主义法是继承和发展了历史上一切人类法律文明优秀成果的法律制度。
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简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