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给我的二十一岁
远处的山上,走来一群羊和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他走在羊群的最前面,有些羊的嘴里还叼着几根草,他们的脚底都有着他们踏过的土地的痕迹。男人的双手沾着已经风干了的血,脸上和身上也还留着一些血迹,那是半路上帮一只难产的母羊接生时候留下的。他身上原本有件蓝色的斗篷,但后来留下给未能成功出生的小羊做了丧衣。他对他的每一只羊都抱有极大的感情,母羊痛苦的时候他也悲痛欲绝,所以他现在一丝不挂了。他是羊群的领头者,或者说更像一只领头羊。他与他的羊最大的不同,也许只是在于他黝黑的肤色,那是长期日光照耀下色素沉着的结果,他从未想过遮蔽什么阳光,所以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而羊毛却是洁白的,并且一直如此,他时常用山上清凉洁净的水给山羊们洗澡,打理他的羊群比打理他自己更为用心。日出刚升起的时候,山上一片雾蒙蒙,空气寒冷刺骨,他带着他的羊群从山的东边出发了,此刻他们正背对着阳光,像一群狼,又像出征的士兵。
他是从现代城市里逃到山林里的,按照现代的日历,过两天就快到他的生日了,唯独这一点让他像个现代人。早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就预料到了这一天,他总会离开这人类社会的,只不过当时想去的地方更为梦幻和遥远——西藏的皑皑白雪山下和漫沙飞野的撒哈拉大沙漠。若是不远离一些,那样的日子是真的让人难以忍受,他迟早要疯了的!如今的山林,萧萧簌簌,虽是无人以话语,但买进的羊群和山中的生灵足以给予他慰藉感,带着的好几成箱子的书籍也让他再无所求了。社会的人以为他疯了,好端端地什么都丢下了、不要了,兀自地说要找到一个人的世界,要过上那什么的原始森林,都和他说,迟早地想开来啊,人什么时候回归到正道上都不算晚的。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没疯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