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慢(4)
次日一早,我回去找她:“我跟家里说好,退了那门亲事。”她有点担心地问我具体情况,见我不开口,也明白了七八分。沉默中我心里越发地紧张,因为接下来我会做出有生以来最勇敢的决定。手有点抖,我小心翼翼地从西装内袋里掏出那个仿佛有千斤重的、小小的金属环状物。
“许小姐,”我正色道,“在下张秋实,一个被赶出家门的落魄少爷,现任教于复旦大学中文系。现在我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问您。”
她好像还没意识到我要干什么,点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于是我攥着那枚仿佛有千斤重的、小小的金属环状物,在她面前张开手掌。“这是我小时候得的玛瑙,昨儿让珠宝行师傅改成的戒指,今早刚拿到。”我轻咳一下,小声补充道,“他们洋人求婚都爱用这个。”
我欣赏着她的表情从迷惑变成吃惊。太可爱了啊受不了,我悄悄地想着,但立刻收起心思,因为还有更重要的话要讲:“我想请问您,从今以后,无论贫穷与富有,无论战乱与和平,无论坎坷与坦途——您愿意与我结婚、让我为您戴上这枚戒指,和我共度余生吗?”
她就这么呆呆地看着我,仿佛之前古灵精怪的劲儿根本不曾存在,很久才想起来抬手擦眼泪。我笑着给她拿纸巾,顺手也给自己抽了一张。由于常要握笔写字的缘故,那只戒指最后还是没有被她戴在手上,而是穿了个项链系在颈间。她原本就很好看,因此不常额外地打扮自己,这项链算是她为数不多的首饰之一。
婚礼的筹备其实并没有花多长时间。那时我俩刚买下学校边的一栋小宅,手头比较紧,因此都不愿太奢侈;最后约定尽量西化并从简,只走完必要的流程,撤掉铺张的宴席。期间我一直在劝说父母以支持这桩婚事,为此费劲了许多口舌。当年年底她随我回了趟家,父母见她知书达理,虽然没表现出十分热情,但也不像从前那么冷淡了。于是婚礼最终敲定在次年春天举行,双方都只邀请了最密切的亲友,而我给花老板也递了一份请柬。他收到请柬时以为又要唱堂会,立即甩脸给我,我解释半天,告诉他不用唱不用演、随了份子只管来吃就好,这才把他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