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读《呐喊》之《孔乙己》
鲁迅这个笔名第一次登文,是在《狂人日记》;鲁镇这一虚构的水乡小城,第一次被描绘呈现,则是在《孔乙己》。(不知道发表《孔乙己》的时候,又用的是什么笔名呢?)
在描写鲁镇的时候,鲁迅的着眼点极小,他是从一家咸亨酒店里的所见所闻来展开的;而这个叙述视角又来源于酒店当中一位年岁不大的小伙计。
插一句题外话,鲁迅选取叙述的角度,一直都很有意思。有很多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讲述故事,形成“我”与“被叙述者”的强烈对比,比如说《故乡》中的我与闰土。这篇《孔乙己》中两人的反差关系虽然没有如此,但也形成了一种错位的关系。
不得不提的是,鲁迅创作小说是在1918年的冬季,但故事的发生实则是在二十年前。这可以从酒钱中得到确证——二十年前,一碗酒四文铜钱,因此孔乙己才可以九文铜钱买两碗,外加一碟茴香豆。
虽然说,这个伙计和孔乙己的年龄、职业、身份相差悬殊,但却都有一些夹缝中生存的意味。
在小说中,描写喝酒的有两类人,一类叫做短衣帮,指那些做工的人,一般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另一类是穿长衫的,相对阔绰些,“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鲁迅用一句话,就直白地道出孔乙己并不是这两类人之一,“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所以看现在的有些插图,感觉并不与原著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