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犯罪小说《寻》,9~12章,在下才学疏浅,望各位大佬指点一二。(7)
男乘客说到这突然就不说了,估计是想吊别人的胃口。
“那然后呢,那人咋样了?”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迫不及待地问。
男乘客站身上,手揪着脖子上的皮,“咳咳”清了清嗓子。“那人可被吓了个半死,那还敢多待一刻啊,以为见到鬼了,跑得命都不要,跑到家里,过了两个三个小时,才敢跟其他人说,别人都不信,硬是要拉着他去。他都被吓破了胆,那还敢去……”
男乘客还没说过,少年又问:“是被哪个杀的啊?这也太惨了吧。”
“我要是知道,我都去当侦探咯。”男乘客笑了笑,然后又绘声绘色地说“家里卖的手机全在,柜子里的钱也在,那就是说不是入室抢劫杀人,而且作案手法极其残忍,要是只是想杀掉他,直接抹脖子就不就好了么。”
“是仇杀!”少年惊叫声,然后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
“这和古代的凌迟没什么区别。”另一个听众发表自己的看法。
一些颇有侦探头脑和侦探爱好的人纷纷也发出了不同的看法。有的说:“那他的小儿子为啥没事。”又人骂说话人的肤浅说:“祸不及妻儿,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杀人的人肯定是个心理变态,要不会砍了数百刀,也不把人砍死,而是让血流尽,或许是他正在看着网友对他的评论,在享受那种难得的成就感。”
“我觉得这样说法不对,万一要是他不敢杀人,但是又想杀掉那人,巨大的恐惧感让他不敢抹脖,就闭着眼睛砍了一刀,然后发现死又砍了一刀,如此循环。没看新闻说伤口错综复杂嘛,也就是说杀人的人很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