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时十一分
马上就要零点了。
如果你从远处观察,你会看到这个女孩的房间是最后一个熄灯的。天知道她哪里来的精力,但她现在有一份稿子要交。这事情非常紧迫,紧迫得要在准确的十一分钟内完成,十一分钟后,她就要交稿了。她在几天前刚面试了一家报社,初试通过后,面试官要她在一天内交一篇文章,作为最终的测验。
她很喜欢写作,这是不容置疑的。她小时爱看书;母亲在市场路边买的食谱,父亲十年前在图书馆里借的一股香油味的小说,时尚杂志,超市的导购目录,计划生育手册,街边派的传教用的极简版圣经,她都一股脑地吞下肚。慢慢到初中,她开始写日记了。她喜欢上一个男孩,一个有着碧玺般清澈的眼睛的男孩,她在日记里就叫他碧玺。她没日没夜地写;恨不得把自己能想到的词语全都用到日记本里。有一天她母亲打扫时无意中看到了她的日记;她先是没命似地夺过来,攥紧了,大叫一声“你干什么!”,然后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的母亲,仿佛在看一个贼。母亲轻声说一声:“写的挺好哇。”便转过身去离开她的房间,留下一声叹气和愣在原地的女孩:她一度不擅长应付夸奖。女孩更起劲了,日记本里的内容更凶猛,字体更潦草,到今天,写作成了女孩唯一坚持下来的事情。她为自己一箱箱写满的日记本而自豪。
现在她却想不出一个字来。好像脑子里的字词都被人倒出来了一般,她再怎么在脑里搜刮,也找不出一个故事能写。台灯歇斯底里地叫着,桌面上的笔和橡皮都逃走了,只剩一张白纸。“上帝为何要偏在这个时候夺走为我写作的灵魂呢,”女孩似笑非笑地摊在椅子上,“它都为我写这么多年了。”今天晚上没有风,天上闪烁的小灯庄严肃穆地亮着。女孩随意翻开了桌面上的一本书,“未来不可企及,人生艰难,万事都是枉然,又何必煞费苦心呢?”【1】确实,即使通过了这个面试,我的人生又能怎样?或许这根本不是我应该做的呢?如果一切终化作虚无,拼命爬出自己所在的坑穴又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