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铅笔侠 一、乍来此地,不知魔法是个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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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的奇怪咒语。被家里的金毛以一种看那个的表情盯着看。然后我决定把我家福克斯变成使魔。
于是乎就有了凯文骑狗传说。
我放弃了,就像我在梦里砍得那棵树一样,锯了一半就放弃了,被某位同志一脚踹倒了。
本人,从此就叫,凯文·魔术师,直到我有个同学叫做波特QAQ。
那是一个奇怪的早上,我们一家搬家到伦敦,离开了那个梦中的小镇,在此定居,我的青梅竹马们看着我哭的稀里哗啦上了车,在那里笑:爱哭鬼凯文。从此老家闹鬼了。爱哭鬼,每当六点钟门口就响起大哭的声音,and 一阵笑声。
哎,从小培养女朋友的计划泡汤了,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吧。
实话说我喜欢那种内向的内敛的那种女孩子,那种指着我笑的那种女孩子不是我的菜,也许是因为女孩子大脑发育比较快,我又晚了一步。
新的城市,新的学校,新的迷路(不可能的),只要本人走过的路就没有掉向过,除了青岛和伦敦。不愧是西方人修建的城市,不愧是天圆地方的国家走出来的学生。QAQ,找不到北啊妈妈,我曾经觳粿訾蓟戀,垚虢髭戟轕壆,试图醒过来,让我回到忙碌的马列主义青年的生活中去,我受够了,整天陪着我的都是魔法和家庭作业。
在院子里陪福克斯捡粪的第四天,周一,被要求去上学了,没错,小学五年级,期待着完美的生活,完美的萝莉,结果看见了一堆熊孩子,超级熊,以至于当天就去找校长说我不必上小学了(都是泪),我要回家呆着,于是乎开始拿出我(梦里)从初中到大学的所有知识让校长折服。于是仁慈的校长叫了校董,经过激烈的讨论,于是,我成了一名光荣的宅家族(才怪)。他们让我当生活老师QAQ,我讨厌熊孩子,并约好不要告诉家长,还有每年一篇毕业论文。
就在某一天,我拿着铅笔(红松木,杖芯石墨加黏土),在那里看朱可夫自传,然后做树莓派的时候,我的树莓派的香味吸引来了一只小狮子,名叫波特。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同学,他说他要给哥哥大力烤一个pie庆祝生日,于是我们在那里焊了一个树莓派CM3 带显示器的一个游戏机(参考树莓派爱好者基地小峰小哥的作品,反正很厉害,即将上市于树莓派爱好者基地的tb店铺,欢迎来入手一台,不管是DIY还是买成品我觉得都很不错),并建议哈利一定要把这个树莓派让大力吃进去,不要喝水。
回到家,记忆渐渐来临,一身汗。我烧掉了我的日记本,因为中文不知道巫师会不会直接通过什么办法能看懂,虽然可以防妈妈,但是防不了这个世界的bugs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