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鞋的自白
我是一双鞋,运动鞋,四十三号,深蓝色的,很轻便那种,大多数人购买我是用于跑步或健身。
价格方面我是廉价的,制造者设计我的时候,就是把消费群体设定为工薪阶层。
我是第一批量产的,我被摆在运动专柜的时候,还不到一小时,就被一双没有丝毫特点的手抓了起来,我有主人了!
我的主人经常出没的地方不是跑步专用道或健身房,而是他的家和他赚钱的地方,每天都是这样,我的任务简单得有些单调,虽然他的身躯肥胖,但走路的时候很缓慢,所以我也不是很累。
但是他穿着我的时间很长,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很晚的时候,上床睡觉,才脱下我。
有时候,如果喝多了酒,我就得在他的脚上呆上足足一夜了。
时间长了,我觉得自己是超负荷工作的状态了。
设计者创造我的初衷只是用于跑步或健身,但我现在承载的却是主人站立时全部的工作量。
我的主人是个邋遢鬼,我终于知道了这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