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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小教师

1.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6年4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在中国,政策和法令的实施会受到地域、环境、当地政府等不可控因素的限制。在我的老家,村里真正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却晚了十几年。
2. 语文作文大赛获奖
1999年,我整好十岁,赶上九年义务教育课改。一米左右的小个头儿,在班级里面特别不起眼,因为班级第一的优异成绩差不多保持五年高居榜首,校领导和教导主任经过商议做出了大胆的决定,破格提拔我直接从四年级跳级到六年级,很多五年级和四年级的同班同学还因此将我隔离,断绝与我的朋友关系,这些都是因嫉妒而生。
在跳级之前,还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的路走得更顺畅。
四年级,首届《提前读写报》征文大赛举办,这是县教育局在5000多所公办小学的50000名小学生中公开征集优秀作文的竞赛。我从小道消息在第一时间得知比赛的事情,心里欣喜若狂,又缺乏自信,在国文老师的鼓励下,我鼓足勇气报上了自己的姓名,同时提交了我一篇自认为最好的文章《我有一个妈妈》。
2个月过去了,北方夏天炎热无比,就连知了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五点钟,下课的钟声响起,我被国文老师叫到了办公室,她面容和蔼的说:
“恭喜你啊,纪军,还记得你参加的那个征文大赛吗?获得了全县一等奖,你真棒!”
从幼儿园到小学四年级,我得到了太多赞扬,而这次老师的表扬充满正能量,对我的成长和进步影响莫大,到现在我都十分感谢这位国文老师的细心指导和启蒙教育,逢年过节还会带些特产和水果去恩师家叙叙旧,聊聊家常。
拿着获奖证书,最下角戳着“西华县教育局”的红印章,虽看不懂这六个字的含义,心里还是不能平静。脚还没有迈进家门口,就喊到
“妈,我得奖啦!我得大奖了!”
母亲在厨房正准备晚饭,“咚咚、咚咚...”的菜刀声都被我的喊声掩盖了,消失在厨房的屋顶上空。母亲解下围裙,用右手撩了一下头发,左手伸出拿起我手中的证书,细声问
“这是什么?什么证书?我有一个妈妈?”
“是一等奖吗?还不错,参赛的作文还有吗?拿给妈看一下。”
母亲的平静反映打消了我的激情,事先预想的她不会是这样的态度和表情,不过母亲一辈子都是如此,从没有正面对我有只字片语的夸奖或是赞赏。我拎起书包,仔细翻找,拿出参赛的《我有一个妈妈》手写稿。母亲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开始仔细的大声朗读起来,边读还走向邻居家。看到母亲走了出去,我紧张的心放下了!
由于征文大赛获奖的缘故,四到六的跨越变得很轻松。九年制义务教育课改,我们的教材也改了,新增自然、美术、音乐、思想品德、体育等几门课程,很多小伙伴儿更热爱校园生活了。原本以为,跳级会影响我的学习进度,母亲还去过学校几次跟班主任沟通,希望让我退级重新学习,很显然,母亲的努力没有得到校领导的批准。课改后,教材更灵活,学起来更有趣,我没有跟不上课程,而是愈发的进步飞快,不到3个月的时间,五连冠的全年级第一变成了六连冠,一度成为整个学校的焦点,同时也被提拔为学习委员、文艺委员,身兼数职,个人权利还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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