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成人(2)
之后是厄运的开始——莫尔索又一次行走在了燥热之中,一如下葬他妈妈那一天。这是全书中他所经历的最为艰苦的里程,也是他完全表现出男子汉气概的一段。“每逢热浪,我便咬紧牙关,把放在裤袋里的两只手攥成拳头,一心一意非战胜太阳,克制住它向我施展的压力不可。”这就是他的成人礼,在炙热的大地上行走,战胜太阳。他与阿拉伯人再次相遇,对方拿出了刀。这回他只有一个选择了,开枪,先是一枪,接着又向尸体连开四枪。这个阿拉伯人死了,此后也不会再出现,全篇始终没有他的名字。是的,一个死者,因为是殖民地的被殖民者,所以不配拥有名字。萨义德在其《文化与帝国主义》一书中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指出“莫尔索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但这个阿拉伯人没有名字,没有历史”
此前,莫尔索几乎接近了美好生活,他说“我觉得玛丽真不错”他也觉得自己该结婚了,就像是那天下午看到的一家四口那样。也许这次度假结束,他就会和玛丽结婚,然后有了孩子,晚年幸福,接下来是长眠。但,莫尔索终归是莫尔索,他不是别人,他选择了顺从自己而不是其他,他选择了反抗,于是他开了枪。此时距离他埋葬母亲,不过两周。
莫尔索被捕,法院给他请来了律师。他和律师谈了几句。他说自己很爱妈妈,但任何正常人都或多或少盼望所爱之人死去,就像是日本俳圣松尾芭蕉死前,他的那些弟子一样。爱必然带来很,或者说是某种对压抑后解脱的渴望。萨拉马诺那个老头就是。
他又说:“生理的需要往往会扰乱我的情感。”这就是钥匙,是解开莫尔索一切行为的钥匙。我们通常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所支配的,就像木偶一样,任灵魂之线摆布。然而他却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他也是这么做的)肉体支配灵魂。所以他不信上帝,因为是上帝将智慧果交给亚当看守,导致偷食禁果,人类的苦难开始。所以他没有为母亲哭泣,因为那天太阳太过毒辣,他身心俱疲;所以他杀死了阿拉伯人,也是因为太阳影响。后来他会在监狱草垫和床板之间发现一张旧报纸,上面写了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捷克斯洛伐克人离乡打拼,发财后带妻子回乡。为了给母亲妹妹一个惊喜,他独自前往二人经营的旅店炫耀财富。二人没有认出他,他也没有解释。夜里,他的母亲和妹妹杀了他。真相大白后,二人自尽。
这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怪诞故事,却也合情合理。仔细想来,世界上无时不刻都在发生同样的事,对于这些常态的事件,我们竟然统称为荒诞事件,进而推知出世界是荒诞的结论。这只是主观的看法,世界无理性,或者说本身就是理性,所以没有荒不荒诞之分,只有人们主观的判断认为——世界充满荒诞,人生无限痛苦。莫尔索也是这么认为所以他的确是个普通人。
需要注意的是,生理的需要并不等同于生理的欲望。生理需要是主观上对客观事物缺乏的渴望,可以控制,而欲望则是根植于人本性的,难以自拔。因为莫尔索需要,所以才会和玛丽在一起,才会结交雷蒙,才会拒绝去巴黎。又因为需要可控,所以他之后便适应了囚徒生活,就像他妈妈说的“人总能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