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书店
1990年11月14日,晨7:45
“快点!再快一点!”一名黑人少年脚踩着单车灵活地穿梭在拥挤的车流之中,激起了一片鸣笛声和叫骂声。少年无暇顾及这些了,他的眼中只有面前不远处那盏一闪一闪的绿灯。“加油吉姆,你能做到!只要再快一点,再快一点……Goddamned!”伴随着刺耳的摩擦声,少年爆了句粗口,愤愤地锤了一下车把。
少年名为吉姆·约翰逊,男,十六岁,目前就读于纽约第五公立中学。这所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学校在全纽约也算得上是比较有名的中学,虽然与那些私立学校相比略显不足,但好在学费低,升学率也是公立学校当中数一数二的,而且最重要一点的是——允许黑人入学。
关于美国政策的那些事儿网上相关的资料文献多了去了,要在这里细讲的话没个十几章是说不清楚的,时间关系我就不在这方面多bb了,大家只需要知道在故事发生的年代黑人的地位并不高就行。
吉姆并不是个多么聪明的孩子,清贫艰苦的家庭环境却让他比其他孩子要早熟一些,知道学习是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因此在学习上格外刻苦,成绩自初中以来便名列全校前茅,入学就是以全校第五的成绩进来的,平时还利用闲余时间打些零工补贴家用。就是这么一个孩子,学习勤奋,生活勤俭,性格老实安分,知道为家庭分担一些负担,这要是撂在天朝,那妥妥地就是别人家的好孩子,老师口中的好学生,班级里的好干部,同学心中的活答案……
只可惜生不逢时,在那个流行嬉皮士,喇叭裤与爆炸头的年代,冲突与叛逆才是社会的主流,以吉姆那老实巴交的性格,再搭上那身“健康”的肤色,在这个社会里只能是被蹂躏,被践踏的那一个,就连老师们也只看中他的成绩,把他当做提高班级平均分,年终评优秀的垫脚石,对于学习之外的事则秉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要闹不出人命就行。
自幼便饱受他人白眼的吉姆内心格外敏感,渐渐地变得沉默寡言起来,但这却让那些落在他身上的拳头更加密集有力。对此吉姆只是一个人默默承受着,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而且也没有人想要听他说这些,包括他的那个酒鬼老爹。
一想到那个混蛋吉姆就忍不住紧了紧拳头。要不是昨晚那个混蛋喝多了撒酒疯,他的闹钟就不会被摔,今天早上他也就不会睡过了点,现在也不至于冒着被警察罚钱的风险空着肚子在纽约第一大街飙车。但吉姆又不敢向那个酒鬼抱怨,他只能将满腔怒火化作动力向着学校的方向飞速赶去 。
“报……报告!”
“进来吧吉姆,今天是怎么回事,都上课五分钟了,迟到可不是你一贯的作风啊。”
对于吉姆迟到的原因老师并未过问,只是示意他赶快进屋坐好。吉姆连头上的汗珠都没来得及擦,做到座位上长吁了一口气。
上午的时间眨眼而过,但对吉姆而言那简直就是煎熬,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腹中空空,饥肠辘辘,头晕眼花,老师讲的内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满脑子只想着放学后自己要吃去什么好吃的。尤其是放学前的那几分钟,用度秒如年来形容都不足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