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我们家在水乡。抬头能看见蓝天下白云悠悠飘过,清澈的水流是整个城市的血脉。我能看见木头的拱桥在对着我笑,它在水里的倒影上飞过一只两只小小的麻雀儿。地上铺的是青石板,有的地方什么也没铺,就任由人们一步一步走出平整的路。
有一天,我们小镇上来了一个女孩。她长的真的好好看,白色的衣裙看起来就像是江南这里十年才下的一层薄薄的雪。
她说她是逃难来的,无父无母,没有根。父亲说那套衣服的料子很好,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能买的。我想也是,那么好看的一个姑娘,嫡仙似的一个姑娘,说是皇宫里养出来的公主殿下我都信。
她来到这里的第四天,我和她说话了。
她坐在水边,穿着我娘给她的青衣服,纤细白嫩的手指头一嗒一嗒地沾着水玩。她的头发好长好长,全部洒在水边的青石板上,就像一层丝绸一样涟起一道一道水光。
我当时木木地,站在一边对她说你真好看。
她愣了一下,对我说你也好看。
我的脸火辣辣的。
然后我坐在她旁边,听着她用唱歌的嗓音和我聊天说话。她说她叫陶小莲,从北方一户商人家逃难到这里来的。北方已经被金人占了,平民百姓们叫苦连天,稍微有点钱的都逃了,她也是。
她说她十三岁,有一个未婚夫,叫刘旭轩。他们小时候见过面,刘旭轩说以后长大了要当个大将军,为国守边疆,最好能战死沙场。现在他在军队里生死未卜。她很担心。
她说她喜欢水,但北方没有那么多水,也没有那么多香香软软的大姐姐唱这么好听的歌。北方没有那么那么好吃的果子,也没有叫声清脆的小鸟。
她说她喜欢吃甜的,喜欢好看的糖画。
……
我听着听着,从下午申时听到晚上,东边的星星一闪一闪的在染上几缕夜色的天幕上嬉笑。我觉得她不在对我说,好像是透过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人,就算在这里坐了只狗她也能说那么多,但我还是很开心。
当天回家我对着铜镜里模糊的面孔傻笑了好久。
后来,我开始上进了。我不再走街串巷,我开始看书了。从兵到医,从木工到膳食,只要是书我都看。我也学着街头王老爷家的大公子锻炼身体练习武艺,扎马步啊跑步啊刀啊剑啊什么的。有一次差点被抓到,让我吓了好久呢。
然后又过了两年,听说金人被打回去了,大家都很开心,奔走相告。我父亲还专门开了一罐在地下酿了好久的青桃酒。当天晚上,街头结尾满目花火,我想起那句诗:火树银花不夜天。
陶小莲也走了,在我们这里待了两年零三个月后,她走了。
她已经十五岁了,身量抽条,整个人都像是仙子一般,好看的紧。走的那天她穿着我娘送给她的青衣,每家每户地告别。
到我家时,她停留地久了一会儿。我今年十四岁,因为是男孩又在练身子,比她高了半个头。但她还是拍了拍我的头,对我说,谢谢这两年的照顾,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