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钗的争议点
本文尝试从书里出发,给宝钗身上各个争议点做个分析,尽量客观,但不排除会有所偏颇,毕竟我不是AI。不认可没关系,可以友好讨论。如果惹您不快,出门左拐,别谩骂,别脏话连篇,因为我这个人很小心眼,而且绝对以牙还牙。
再次强调,从书里描述出发,可能有一定程度推论,但是不索引不扯到十万八千里远。
1. 滴翠亭事件
滴翠亭事件要从两个方面说,就宝钗一方说,确实如脂砚斋所批“机变”。宝钗的聪敏可见一斑。
可是,这并不妨碍宝钗此举嫁祸黛玉的嫌疑。
PS:嫁祸,非栽赃。前者重在洗脱自己,后者则是有意害人。宝钗绝无害人意,但是洗脱自己的干系可是原文里说的。
先上原文:
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
所以宝钗的金蝉脱壳就是推说别人在现场,而她是刚到。如此一来,小红的第一反应是林姑娘一定听了去了,接下来就是:“若是宝姑娘听见,还倒罢了。林姑娘嘴里又爱刻薄人,心里又细,他一听见了,倘或走露了风声,怎么样呢?”
此处人名无论换成谁,宝钗嫁祸的锅都是实打实的。所以对此段,虽然我极不喜宝钗这一做法,但是也不得不感叹其“机变”。而且如果换到我身上,我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当然,我没那么聪明,可能反应不过来)。
人都是矛盾的,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往往是大多数人的首选,这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不能承认的。可是因此否定给别人造成的影响/伤害/后果,就有又当又立的嫌疑了。
滴翠亭事件确实是嫁祸之举,这没得可洗。不过这不算什么根本性原则问题,也不必因此将宝钗想得多不堪——她本来也不是完人啊。
下面反驳为宝钗辩解的几种说法,仅供一乐。气出毛病,概不负责。
①小红就是个丫头,对黛玉造不成实质性的伤害,所以宝钗没有做错。
这就涉嫌双标了。小红确实是个丫头,可对黛玉造不成伤害,难道对同样身份的宝钗能造成伤害?既然都造不成伤害,宝钗为何还要搞这么一出?
②后来也没发生与此相关的不好的事情,所以宝钗没有做错。
后来会不会发生事情谁都不知道,可是宝钗此举确实让黛玉背上了偷听的罪名。总不能说杀人未遂就是没有杀人举动吧?结果是好是坏,都不影响宝钗此举的性质。
③后来没有相关消息传出,可以纠正小红对黛玉“爱刻薄人”的负面影响,因此宝钗有功。
这种说法甚至都不值得反驳。同②,杀人未遂,被害者受惊吓治好了打嗝,难道因此说这个欲杀人者是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