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的预言》第十三章(2)
“或许不是因为红色高贵才配得上陛下,而是因为陛下的高贵提升了红色的地位?”
“这句话我怎么没想到。”诗人有些丧气,“的确,或许颜色本身之间并无高低贵贱,但这并没有什么意义,有意义的是别人如何认为。另外红色本身或许的确无法用高贵来形容,但至少,它的确很‘贵’:能染出那种猩红的染料只能出自峭岩湾附近的森林,只有那里永远金黄的树叶和阳光才能养育娇贵的‘胭脂虫‘——也许还有临湖地区的丰沛降水——谁知道呢。这种丑陋而且娇生惯养的虫子几乎让人不想与之产生任何关联,但将其捣碎后流出的汁液却是,像性欲一样鲜红。在峭岩湾,布伦努斯公爵的染坊几乎遍布每一条街道,这里出产的衣物只有少部分卖给平民百姓,剩下的工匠都在不遗余力地赶制供王国贵族享用的鲜红长袍。很少有人知道的是不过5吋的布料几乎要300只胭脂虫才能染成,故而给一位狮骑士的战袍染色花费甚至不亚于培养一位精锐扈从。”
洛萨着迷地听着,他曾一度幻想那让阳光黯然的鲜红是无数次英勇战斗的伤痕,是敌人的血和自己的血交融混合终于凝结的鲜红凯歌。可是当这个略显幼稚的幻想被现实击败时,他没有多么失望,甚至说,相反地,他心里涌起一种渴望。一种从未出现过的想法在啃食着他的肠胃,他的五脏六腑。他渴望着这样的一件衣袍,渴望着从国王手里接下独属于他的利剑;他几乎就要抽起马鞭,赶到华盖之下,与配得上他身份的人——配得上他这一刻渴求的身份的人——并辔前行。
“或许我应该死在阿美拉堡的城墙上。”他分明听见有人在耳边低语。
宫廷诗人仍旧在喋喋不休,但洛萨在唠叨中看见了烈狮城的盛宴。美酒被粗犷的厨师整桶整桶地搬到容纳100余人的长桌一角,斟满的酒杯挑逗着每个人的欲望。当然还有用胭脂虫染就的猩红帷幔,肆无忌惮地平铺在宴会的每一处。到处都是诱人的鲜红,像是少女诱人的脸颊。漫步其中的洛萨不可思议地用手抚摸过那曾经只出现在自己幻想中的,如性欲般鲜红的丝绸,他几乎是攥着那纤薄的布匹,像是要把自己也染成同样的颜色。
突然,遍布四周的红色挂毯缠绕重叠,彼此纠缠成为巨大的一团。在贵宾的狂欢喊叫中,它不断膨胀,壮大,终于撑满了整间宫殿。所有的欢呼,淫靡的,吵闹的,聚成可见的一团,把狮王的贵宾淹没窒息其中。
它还在延伸着,触及天际,挤走星辰,吞噬日月!终于眼中所见都是这鲜丽的红,诱人的红。浓稠的红色层层叠叠地扑上来,像是血色的潮水,塞满了自己的鼻腔耳洞,眼窝口舌。那团红终于塞满了整个世界,于是它轰地炸裂开来,把整座烈狮城染成猩红的坟墓。而那宾客们的狂欢从未停止,他们从未停止欢笑,而洛萨听见,自己也加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