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的预言》第十三章
“你知道的,诗人。我喜欢第二个开头。”
“哦!我写得——”
“精彩绝伦。”
洛萨不为人察觉地轻叹一口气。
自己的伤远比估计得严重,所以最后他的确可以骑马随行,但仍受不了哪怕最驯良战马的乘驮。哪怕晃动一点,肋间便如针扎火烧般得刺痛。于是伊奥尔德安排他换乘一匹半大的驮马,远远跟在国王仪仗的后面。
又于是,他碰到了这位“才华横溢”的宫廷诗人。
晨光并未“慵懒地藏身于云朵”。在已至深秋的深山巨峡,清丽的光芒缓缓抚摸过穹苍下的有灵万物。那柔和的温暖,即使隔着厚实的皮手套也毫不费力地融化进冰凉的肌肤,传来微微的炙烤感。这份熏热甚至是可以闻得到的,尚未败落的零星花草借这股暖意,最后一次舒展自己的香气。不知道露水是否能携带上其中的一点,哪怕只有一点,哪怕即将蒸干消散,也终究是带上了这个清晨的记忆。
双眼所见的世界是比他的诗美太多的地方。
当然,那个村子的和煦午后——
“把生命献给纯银的真王!让眼泪留给愚懦的妇孺!群山低语吾之姓名,烈阳——烈阳……”诗人瞥了一眼身边的洛萨,嘴里说道“荣耀吾之衣袍……见鬼,这是什么狗屁不通的句子!”
他整了整宽檐的帽子,冲洛萨抱怨道:“要是您能穿得再体面一点——当然我知道战斗的辛劳——我说不定就会以您的光俊外表为素材创作了,这样也有益于我的灵感。我要对您说的就是:穿着是您将来步入宫廷的邀请函之一。诚然诗人们和世人们(这是我灵感闪现想到的修辞)都称赞内在的高贵远胜于佩剑和绶带,但是用如此‘谦卑’的外表待人接客是修士的作为。您今天要接受陛下赐剑,难道就穿着纯白的素麻衣服?要不我会脱口而出‘荣耀吾之衣袍’这样奇怪拗牙的话呢。”
洛萨本来已经受够了他的啰嗦,但涉及他的国王,他突然有了耐心听下去。
“以您高见,我应该如何——”
诗人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和自豪。“您问对人了,舞枪弄棒我的确一窍不通,可是如果我们谈论的是美,谈论大大小小的宫廷礼仪甚至是宫廷秘史——咳咳——我是说,我可以完全获得您的信任。”
“蹩脚的裁缝或者市井粗人总是想象着如何用衣服样式来适应不同的场合——这也是我和他们的不同,他们不懂贵族老爷们的想法。其实,首先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是颜色。”
“与民间的认识不同,宫廷里的种种颜色早已经被古老的礼仪赋予了各式各样的含义。黑色是严肃和谦卑,或许还带有一点哀恸,所以穿成这样的修士总能讨取主人家的欢心(真恶劣);黄色是开朗和欢愉——一般我将其称为小丑色;绿色代表缄默,诚然缄默如金,但这种颜色其实只适合个别的人;白色是无暇和刚直。”他回头望了一眼洛萨,“我觉得倒也适合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