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将剑刺入他们的身体。
一剑又一剑的,将他们杀害。
即便自己并不愿意。
但是也无可奈何。
不知从何时开始。
心灵已经不再孤独。
那大概是,信仰使然。
那就是,无论如何,要让那位殿下活下去。
但是我这可怕的信仰想必会让那位殿下厌恶吧。
不过那也无所谓。
即便失去同伴。
即便失去自己的生命。
即便失去一切荣耀与尊严。
即便背负天谴。
即便被自己宣誓效忠之人遗弃。
那也无所谓。
因为。
我存在的全部意义。
都是。
来自于那位殿下。
————————我是超严肃的分割线(。•ˇ‸ˇ•。)————————
百尺高的华丽殿堂、雕花的金碧厅柱、来往不绝的昂贵贡品……这大概是一个人类所能期望的最奢华的生活了吧?
但是……每天被这些环绕的我,为什么并不觉得满足呢?
因为啊,贵为一国王子的我,只不过想要做个吟游诗人罢了。
真没出息啊,我。
如果说要做个骑士,还可以夸赞勇气与担当。
如果说要做高官,还可以理解为忧国忧民希望对国家有所贡献。
即便做个农夫,也可以解释为希望靠自己的双手吃饭。
但是做吟游诗人……无需勇气担当,忧国忧民的确可以说是但是也仅止于此了,而且吟游诗人作为知识分子,本身当然是不太可能过着辛苦的日子的。
所以说,想要做吟游诗人,是一个多么没出息的想法啊。
——以上这些,当然都是别人的说法。
这些别人呢……就是父王啦,母后啦,还有我的剑术老师——华纳.伊格纳缇伍兹——同时也是王都骑士团的剑术教头,还有枪术老师也是……其他爵士简直数不过来啊。
在我身边所有的人之中,仅仅只有一个人能够理解我的想法并且坚定的支持着我。
那就是我的义妹——米莲妮.布兰特,是啊,所以我是那么的喜欢她……
好,为什么这之前都是用的感慨回忆的语气呢?那当然是因为——
这一切已经成为回忆了啊。
如我所期待的,我终于成为了吟游诗人,是的,可谓是如愿以偿了。
但是,与之对应的——
我曾经深恶痛绝的「彼物」,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并非物理距离上的遥远或是时间流逝的虚无惆怅——而是如字面意义的「毁灭」了。
布兰特……毁灭了。
——在这个「乱灵时代」,人类唯有结成联盟建立城邦与王国,才有能力抵御「灵」们的进攻。而且,在所有的「灵」中,人类的单体实力与其他的「灵」有着极大的差距。
因此,人类的王国被「灵」攻陷也是正常的,对吧?
然而,讽刺的是……
话说我做吟游诗人以来说话啰嗦了很多呢……好好好,来看看戈诺特.布兰特写的十四行诗吧:
——尖叫的仆从胸脯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