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神秘数字“十二”(2)
十八回,为元春省亲,贾府派贾蔷去江南采买戏子,置办戏班,也是“原来贾蔷已从姑苏采买了十二个女孩子,并聘了教习,以及行头等事来了。”这十二个女子即红楼十二官,由她们组成的贾府戏班,在宫中老太妃薨逝后也解散了,将众人分在了各房,宝黛钗湘皆有,也因此跟十二钗发生了关联。
二十三回,元春省亲之后,贾政准备把一众僧尼分配出去,也提到了“且说那个玉皇庙并达摩庵两处,一班的十二个小沙弥并十二个小道士,如今挪出大观园来,贾政正想发到各庙去分住。”连僧尼都是十二之数。
而佛教中,关于十二,还有十二因缘之说,即从“无明”到“老死”的十二个环节,其关于善恶、生死、因果与缘起缘灭的论述,用来总结红楼梦主旨,也极为恰当。
三十七回,探春起诗社,湘云和宝钗夜里拟定菊花诗的题目时,有一段对话很有意思。湘云看了一遍,又笑道:“十个还不成幅,越性凑成十二个便全了,也如人家的字画册页一样。”宝钗听说,又想了两个,一共凑成十二。
由此可知,“十二”映照的不仅仅是十二钗,似乎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最常出现的数字。而曹雪芹用来映照十二钗,还有一个原因,即古代将女子十二岁被列为“金钗之年”。
曹公所写的女子,多是闺中少女,像钗黛湘等人,出场时不过八九十多岁的年纪,像香菱、宝钗出场也不过十二三岁,正是金钗之年。所以,曹公用十二这个数字,其实代指的就是闺中女子。
“十二”还有一个美好的寓意:象征着完整、神圣、不可超越、完美,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吉祥数字,比如我们的生肖就是十二个,地支也是十二支,古代一天是十二个时辰,一年又是十二个月。
对照曹公笔下的诸多女子,也都是他眼中“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的脂粉英雄,这些比男子还要优秀的女子,在曹公笔下,几乎都各有千秋。
最后,小小八卦一下,红楼梦前八十回,但凡遇到十二的整数倍的回目,都写了同一件事——男女情缘,如十二回写王熙凤与贾瑞,二十四回写贾芸与小红,三十六回写宝玉与宝钗,四十八回写薛蟠与香菱,六十回写贾环与彩云,七十二回写来旺之子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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