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雍国(贰、田亩与税赋)(2)
免税田
免税田是根据官位等级从永业田中划定的田亩。永业田总数不足免税田总数的,由官府补授足够的额外永业田作为免税田。
免税田和永业田的区别在于不征缴赋税,而免税田和食邑田的重要区别在于不能世袭[1]。
对于既可以拥有免税田,也可以拥有食邑田的,只能选择其一。
[1]爵位低于大夫的有爵者,其食邑田也是不能世袭的。
·税赋
农税
雍国的农赋税率是十五税一,从雍烈王至雍景王从未改变。每年征缴一次,六月半开始,八月底结束。
计税的基础按照田亩不同而异。永业田的计税基础,来自实际耕作面积、规定种植上限和额定的年产量。
粮食的额定年产量是三石/亩。
绢的额定年产量是十三匹/亩。
布的额定年产量是二十匹/亩。
蔗糖的额定年产量是二十分之九石/亩。
香料等的额定年产量是十分之六石/亩。
实际计税时,应纳产量=实际种植面积×额定产量÷规定种植上限×税率。凡是向官府借贷农资(种子、农具及大牲口等),需按照借贷契约规定的耕作面积执行。
私田的计税基础则是所报的开垦数、所报的种植比例和额定的年产量。对于新开垦的私田,实行头两年免赋,次三年半赋的鼓励政策,五年后征收全额赋税。
工商税
雍国的工商税税率是十抽一。
税额由卖方承担。交易双方需到郡守府或者国计府立契完税,凭税契发运、装卸货物,过关进场,不再抽解。
执照
境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无论是否有固定场所)的雍国居民,必须申请商业执照。从事特别经营范围商业活动的居民,必须申请特许证。执照将注明字号、持有人、颁发日期和编号以及许可的经营范围。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必须注明持有人住址。一次颁发,终生有效。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许可则每年发放一次。
执照费用按照商人的实力不同而异。行商的执照费用每年从100文到1000文不等,每增加一个郡,费用增加180文,最多六个郡。坐市商的执照费用从1000文到20000文不等,按照坐市商的行业分成20级。牙行、餐馆等服务业和中介业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违者处流刑。
外来客商来埠交易的,在港区内交易,以市舶税税契作为临时执照;离开港区交易的,需申请临时商业执照。临时执照只登记持有人姓名、目的地(郡)和有效期。目的地通常为一个郡。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申请临时执照应缴纳保钱,一万贯起,每增加一个目的地,保钱增加一万五千贯。每增加一个月,保钱增加五千贯。保钱在申请核准后三日内,缴入官定钱庄(最早是唐氏钱庄,雍烈王晚期,周氏钱庄也参与其中),注销临时执照时退还。至雍景王晚期,官定钱庄已增至二十二家。保钱存续期间,不支付利息。逾有效期三日而不注销临时执照的,没收保钱,并发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