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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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开司,是一个靠兼职勉强过活的穷鬼。
上无聊的班,去医院照看老妈,没事骑着电瓶车到处瞎转,就是我的日常写照了。
“啊——!!”
失声尖叫隔着老远传来,不忘夹杂着零星的碎玻璃声。这时候,我就知道——我该行动了。
对了,除了郑开司,我还有一个叫做JOKER(小丑)的身份,如果放在美漫的世界观下估计可以混个超级英雄的工作吧。
这是我的特殊能力,但我不清楚甚至连它是不是与生俱来的都不知道,因为我根本无法操控它。它就像有着我的另一个意识一样在我体内沉眠,每当发生现在这种情况时,它——小丑就会主动现身——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的脸色正像涂了一层厚厚的粉底一样变白,眼眶周围出现小丑特有的十字星奇怪眼谱,嘴唇边缘像被涂上咧至耳根的虚假笑脸,头发染上蓬乱卷曲的红橙。
接着,我就会把那顶巴掌大小的小圆帽戴在头顶,丢下被遗弃了不知多少次的蓝色小电瓶,去践行我的“英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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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为小丑后,城市的高楼对我来说和平地没有区别,当然,我知道这并不能作为我不走寻常街道的理由。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之所以选择翻越高楼,在楼与楼间跨跃,其实既不是为了创造拉风的形象,也不是这样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实际上我总是迟到,而是单纯的因为接近百米的高空、钢铁荆棘尽收眼底的绝佳视野以及耳边刮打鼓膜的烈烈风声,会让我感觉更加兴奋。
是了,还有一点刚才忘说了。在这座城市,但凡失去了人性的人都会异变为【獸】——一种长相恶心全无理智的怪物,也就是我之前提到的“这种情况”。
呐,看到没,就在前面栋楼下,那头眼睛暴突口水横溢的恶心东西就是【獸】了,简直是看见就让人想一刀插爆它那张怪脸——就用我无往不利的剑。
这个也忘记说了,当我以小丑的身份出现时,除了标配的小丑装扮外,我还会配上一双短剑,这可是我披荆斩棘的重要武器啊。
好了,现在我要开始下楼了。虽说这栋楼面是呈九十度倾斜的,不过我相信凭我的脚力一口气跑下去还不是问题——反正也就区区三十层楼的高度。只是在这之前,我得先拔出我的刀剑,因为,我已经迫不及待想送这个还在流口水的怪物上西天了!
不好!
看那东西的蠢模样,是预备进攻的节奏吧?没法,嗯——我想想,这个距离,如果我现在起跳的话,估计是没有问题的。
于是,我在提速冲了几步后,就凭着一个后蹬飞离了墙面。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蠢货在我起跃的同时,发了狂似的扑上前,用那怪鳞交叠沾满黏液的蹄子抓起一位衣着时尚但早就被吓得花容失色的美女。
“嘭!”
听着这畅快淋漓的闷撞声,以及自脚面回馈回来的真实触感,我知道,我现在一脚踢歪了它的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