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的奇妙冒险之屌爷日记【41-45话】更新中(5)
他是如何以血肉之軀,輕易『擊退』我這不死之身的吸血鬼,單純記載事實就好——不需要出現無謂的陶醉,只要簡潔地寫下事情過程。
對警察隊同時開槍射擊不為所動,我那不死之身的強度——以及恢復力,讓喬納森看了,認為只有用火燒才能殺死我。
而且普通的火還不夠。
得動用足以把喬斯達家宅邸全部燒毀的大火才夠——老實說,那家伙是想跟我同歸于盡吧。難道要用『同歸于盡』這個詞嗎……總之就是即使犧牲自己——也不讓我逃跑,把全部一切都燃燒殆盡。但他明明有這個打算,最後卻單獨被救活,只有我被火焰吞噬,命運如此不同,下場天差地別,我果然只能用運氣好壞來加以解釋。
剛才我提過無意識這個字眼——喬納森無意識地利用自己住了一輩子的喬斯達家構造,也就是門廳裝飾用的慈愛女神像,然而要說起對喬靳達家的構造理解程度,我應該不會輸給喬納森才對。
結果卻只有他活下來。
我卻『死了』。
差別到底在哪里?
因為運氣好壞不同。但這真的能決定一切嗎?
搞不好,能不能去『天堂』,也是像這樣決定出來的?運氣好的人可以去,運氣不好的就去不了,光就只是這樣而已嗎?
與自豪、高傲完全無關。
與善行、人性也無關。
……追根究柢說起來,母親所說的『天堂』到底代表什麼意義——現在才考慮這個好像太晚了,但我依舊感到如入五里霧中。
假使是根基于信仰心的『天堂』,恐怕很難讓我走到這一步。既然如此就用更單純的說法,『比這里更幸福的場所』如何——然而,老實說,要比那個貧民窟更幸福的地方,應該隨便都有吧。說得極端一點,除了那里以外的所有地方,感覺起來都像『天堂』了。只要走出布朗度家一步,走出那個貧民窟一步,我母親就足以達到理想。
就可以得到『幸福』。
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