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西莫夫与机器学习(3)
《黑镜》第二季海报
这里的机器人(或者说,仿真人,因为是模拟人类外形设计的)被赋予了一个特点:无法人性化
。作为家用机器人,无论是晚上假装睡觉时没有呼吸声、身体不会流血,还是诡异高效的工作能力和走路时的悄无声息,这些都指向一种观点——人们普遍认为作为“人”的一些特质,比对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能力来说,要更加难以被机器人所掌握。或者说,人们相信,机器人一定表现出“智商高,情商低”,不能“通情达理”
。
这其实就是没有学习能力
的表现。当一个人陡然进入一个新环境,宇宙的基本规则没有变,但也许人们、社会制定的规矩有所不同,对这些潜规则/文化背景是否有学习能力,就反应在了机器人的“人性化”上。你可以看出,假如设计机器人的人本身就生存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那么给他足够的时间,将这些规矩也编写到机器人的代码当中并没有什么问题,甚至可以随着文化发展做一些更新、补丁。所以,这其实潜在地反应了公众对“研制机器人的人”的不信任
,对那些人们想象中缺乏人文关怀的、成天与冰冷的仪器和数字打交道的科研者的一种恐慌感
。心中就会想:会不会成为行尸走肉呢?……
进一步延伸。对于抽象的“人”来说,科技再怎么进步,有三个主要的功能绝不可舍弃:体验
,思考
和交流
。体验,是最基础的人的功能,这些体验构成了思考和交流的基础,这样的话,再看科技进步所谓的“把人们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不一定完全是好事,这也反映了目前社会和古代社会的体验断层——“时代背景”产生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思考,这是最主要的部分;最后,交流,“下命令”也可算作一种交流,与其他人的交流更不用说,这一过程最能体现“人性”的存在。如果机器能够实现这三个过程,是否可以认为具有智能了呢?打个问号。当然,如何证明这三个过程真的发生了(尤其是思考),本身就是一个困难的题目。
在阿西莫夫的《校工》里面,对机器人第一定律的诠释可谓精彩纷呈。美国机器人公司和东北大学双方走上法庭,上演了一场令人惊叹的庭审辩论
,表现了机器人定律与法律碰撞所产生的景观。尽管EZ-27型机器人“易役”仍然不具备学习的能力,但它已经能够从事很多科研方面的事情,包括文献校对、绘制图样,宁海莫教授(小说中人物)甚至预言它将逐步“接管初稿写作、收集资料、检查和复查各个段落,说不定还会负责导出结论”,学者就只剩下了决定给机器人下什么命令的功能。
在这些思考的基础上,阿西莫夫提出了学者参与作品的“亲身接触”的重要性,也就是“体验”。由于机器人第一定律注重保护“个人”,在这篇短篇中还借原告方之口隐隐地提出了“第零定律”的雏形,即,机器人应该尽可能维护更多人的利益(为了更多人不受到危险,可以牺牲某些人)。但“第零定律”这种描述,是否侵犯了人类自身的决定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