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庭审观后感汇集(10)
2022-05-27 来源:百合文库
而本案中,受害人的死亡主要是由温xx、周xx等人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理应由温xx等人承担主要责任,刘xx充其量只是从犯。温xx用车用保险锁敲打受害人的这一行为也不应该算作是共同犯罪行为中的共同行为。这一行为完全是其个人的犯罪行为。
七、温xx才是本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
温xx、周xx、李睿三人在案发后逃跑时,多次商量将责任推给刘xx,如果刘xx真的是案件的组织策划的主犯,三人何必多次商量将责任推给刘xx,而温xx、周xx被抓获后,多次翻供,在看守所两个人多次串供,拒不认罪,态度很恶劣。这些都有证人证实和被告人的供述证实。本案从头到尾都是温xx在组织、策划的,既由其出钱实施犯罪、又由其指挥其余被告人殴打受害人等。由此足以认定温xx、周xx才是本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
综上所述,本案组织、主导人自始至终都是温xx,而且本案的纠纷也是由其引起的,决定找人来教训崔xx也是其牵头商议的,由温xx出钱,刘xx才找人帮忙的。刘xx在被抓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温xx、周xx在被抓以后10月份前的口供与犯罪事实相符,10月份后就翻供否认参与犯罪(一审开庭时公诉机关曾指出这一点)在开庭审理时也不认罪。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明显有不当之处。本案的主要组织、策划人是温xx,刘xx只是本案的从犯,但判决却是刘xx为无期徒刑,而温xx却只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虽然温xx的家属有赔偿死者家属,但即便如此两个人的刑期悬殊如此之大,可以看出本案的判决是很不公平,很不公正的!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这位曾做过英国皇家大法官的思想家曾云: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申诉人认为:刘xx犯了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判决应该公平、公正,如此才能让被告人认罪伏法,让有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温xx才是本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
温xx、周xx、李睿三人在案发后逃跑时,多次商量将责任推给刘xx,如果刘xx真的是案件的组织策划的主犯,三人何必多次商量将责任推给刘xx,而温xx、周xx被抓获后,多次翻供,在看守所两个人多次串供,拒不认罪,态度很恶劣。这些都有证人证实和被告人的供述证实。本案从头到尾都是温xx在组织、策划的,既由其出钱实施犯罪、又由其指挥其余被告人殴打受害人等。由此足以认定温xx、周xx才是本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
综上所述,本案组织、主导人自始至终都是温xx,而且本案的纠纷也是由其引起的,决定找人来教训崔xx也是其牵头商议的,由温xx出钱,刘xx才找人帮忙的。刘xx在被抓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温xx、周xx在被抓以后10月份前的口供与犯罪事实相符,10月份后就翻供否认参与犯罪(一审开庭时公诉机关曾指出这一点)在开庭审理时也不认罪。一审、二审的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明显有不当之处。本案的主要组织、策划人是温xx,刘xx只是本案的从犯,但判决却是刘xx为无期徒刑,而温xx却只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虽然温xx的家属有赔偿死者家属,但即便如此两个人的刑期悬殊如此之大,可以看出本案的判决是很不公平,很不公正的!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这位曾做过英国皇家大法官的思想家曾云: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申诉人认为:刘xx犯了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判决应该公平、公正,如此才能让被告人认罪伏法,让有罪的`人受到应有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