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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案寻踪三观后感集合(21)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药案寻踪三观后感集合60条


陈农的这次征收遗书得到了“《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易传?周氏》二篇,字王孙也。”如果《易经》不在焚书之列何必再次列入征书之列呢?
这里还提到了汉武帝发布了藏书的政策,设立了写书的专职部门,并将写成的《书》深藏于“秘府”。为什么“皆充秘府”的最终结果却是“书颇散亡”呢?给后人留下一个疑问。
艺文志还提到了《易传》的一个周氏版本,但是只有二篇,而不是多篇。这说明了《易传》最早的版本是秦以前成书的并被列入焚书之列。只是“彼《易传》不是此《易传》”而已。
艺文志对《易》还做了如下的记述:
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天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
这段对《易》的记述与开篇开对《易》的记述似乎矛盾,但经过分析却不矛盾。“凡”是指重新编撰和汇总。重新编撰的《易》是由施、孟、梁丘三家和《彖》《象》《系辞》等“十翼”十家组合而成,这个“易”已是《易经》与《易传》的合成本,即被称为《周易》的文本,与我的今天看到的《周易》大体一致,只是在篇幅的数量上稍有差别。现本为二百三十一篇是因后人重新编修的结果(以小章节计算)。
对这段记述还存在一个理解上的问题,“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此处断为句号)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书》省略了“今”字)。”经过这样的段句,不但消除了《易经》是否在焚书之列的争议,与《易经》和《易传》相关的扑朔迷离的种种迷团也变得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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