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观后感精练(6)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二、嫌疑人 的行为依法可构成自首。
如本案构成强奸罪,那么嫌疑人 的主动投案行为及如实供述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依法可构成自首。
三、嫌疑人 已被确认患了“性病”,看守所做的再好,也不如看守所外面的专业医疗机构做的好,因此,继续羁押将不利于“性病”的治疗,如延误治疗,将会给嫌疑人 造成更大的危害。
四、如最终查明系自愿发生的性关系,那么本案将依法不能成立,如继续羁押亦会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根据会见时嫌疑人 的陈述,受看守所条件限制,目前其与成年在押人员羁押在一起, 不利于对未成年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六、嫌疑人 的父母愿意提供金钱担保,并有能力使嫌疑人 做到随传随到,不串供、不翻供、不隐藏、毁灭证据,不打击报复证人、被害人。
八、对取保候审的积极意义。
对嫌疑人 取保候审既有利于其疾病治疗,又利于对其“惩罚、教育、挽救”,有利于其将来的健康成长教育,有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护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
综上所述,嫌疑人 如构成犯罪,结合其法定量刑情节,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且对其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为嫌疑人 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贵局批准。
此致
2016刑事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章xx,男,xxxxx年2月7日生,汉族,大学文化,公司员工,住xx市海曙区。
上诉请求:撤销xx市鄞州区人民法院(xxxx)甬鄞刑初字第52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错误认定事实
一审判决书认定:“经审理查明:xxxx年上半年,被告人章xx、屠xx、郑xx因对办理其个人或家属案件的xx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满,结识后于同年8月4日和7日先后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信访局、中央巡视组驻地上访,并由被告人章xx将上述活动的照片发布在其个人微博上,以扩大影响。同年8月9日晚上,被告人章xx、屠xx、郑xx等人经商议后决定于同月12日上午至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
如本案构成强奸罪,那么嫌疑人 的主动投案行为及如实供述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依法可构成自首。
三、嫌疑人 已被确认患了“性病”,看守所做的再好,也不如看守所外面的专业医疗机构做的好,因此,继续羁押将不利于“性病”的治疗,如延误治疗,将会给嫌疑人 造成更大的危害。
四、如最终查明系自愿发生的性关系,那么本案将依法不能成立,如继续羁押亦会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根据会见时嫌疑人 的陈述,受看守所条件限制,目前其与成年在押人员羁押在一起, 不利于对未成年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六、嫌疑人 的父母愿意提供金钱担保,并有能力使嫌疑人 做到随传随到,不串供、不翻供、不隐藏、毁灭证据,不打击报复证人、被害人。
八、对取保候审的积极意义。
对嫌疑人 取保候审既有利于其疾病治疗,又利于对其“惩罚、教育、挽救”,有利于其将来的健康成长教育,有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护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
综上所述,嫌疑人 如构成犯罪,结合其法定量刑情节,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且对其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为嫌疑人 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贵局批准。
此致
2016刑事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章xx,男,xxxxx年2月7日生,汉族,大学文化,公司员工,住xx市海曙区。
上诉请求:撤销xx市鄞州区人民法院(xxxx)甬鄞刑初字第52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错误认定事实
一审判决书认定:“经审理查明:xxxx年上半年,被告人章xx、屠xx、郑xx因对办理其个人或家属案件的xx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满,结识后于同年8月4日和7日先后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信访局、中央巡视组驻地上访,并由被告人章xx将上述活动的照片发布在其个人微博上,以扩大影响。同年8月9日晚上,被告人章xx、屠xx、郑xx等人经商议后决定于同月12日上午至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