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女狂魔林如海:不续弦不立嗣,把黛玉当儿子养,巨额财产做嫁妆(10)
且不说林如海到底留给了林黛玉多么丰厚的嫁妆,仅是当年贾敏的嫁妆就应该全归林黛玉继承,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水东日记》等古籍记载,宋代一个中产阶层家族的嫁女陪嫁标准就是一百亩地,十万贯财产。贾敏作为荣国公府的嫡女远嫁外地,不能带不动产,很可能全部折现,金额几倍不止。
林如海让贾琏把贾敏的嫁妆搬走,在那些衣服、首饰、家具、器皿里面夹带私货,谁还敢问:这个花瓶是林家的祖产,还是贾家陪嫁给太太的呢?
林如海给黛玉的嫁妆那都是另外的份例,就算族人选立了嗣子,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林黛玉带走属于她的嫁妆部分。邢夫人还有亲兄弟呢!出嫁的时候还把家产几乎都带走了。
贾琏帮林如海办成这件大事,只怕在其中好处费都赚了都有两三万两,可谓是志得意满,要不然他后来也不会说:“再发个两三万的财就好了!”
至于林黛玉后来跟宝钗哭穷也别太当真,人家薛宝钗就很懂得点破重点,她说:“将来也不过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其中“嫁妆”就是重点,林黛玉不仅自带嫁妆还继承了母亲的嫁妆,所以她红了脸,嫌弃宝钗取笑她,可是宝钗却表示:“虽是取笑儿,却也是真话。”
这说明林黛玉的财产在贾府根本不是秘密,全都在老太太的小金库藏着呢!王熙凤也说过,将来宝玉黛玉一娶一嫁都由老太太出钱,不用官中的。
林黛玉自己应该也是知道她和宝玉的婚约早有“木石前盟”,她前期用“金玉”之事多次当众猛怼宝钗,试探敲打宝玉,甚至认为“既有金玉之论,也该你我有之”。
贾母一直支持宝黛,甚至用“小冤家”来形容宝黛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几乎是等于当众承认了他们的恋情。古代只有小夫妻,小情人才能称之为“小冤家”。
有读者疑惑,为什么林如海和贾母不早给宝黛订婚呢?因为一旦订婚,黛玉就成了贾府的媳妇,碍于名份就不便再留在贾府抚养,更需要和宝玉严格避讳。比如《浮生六记》中沈复和陈芸订婚后,因为陈芸和沈复偶然见面,陈芸悄悄给沈复留了稀粥小菜都被堂兄嘲笑,两人非常窘迫。
贾母想要把黛玉留在膝下抚养保护,只能暂时不让她和宝玉订婚,让他们以兄妹模式相处。这是礼教的需要,不像薛家那种,一进门就嚷嚷什么“金玉良缘”,“宝玉”和“金锁”是一对儿,宝钗还天天缠着宝玉,实在不讲究,也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