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为什么我不喜欢《简爱》
之前做的读后感大多是正面的评价,这一期来吐槽下《简爱》(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
三四年前读的罢,当时没有什么感觉,评价不好不坏,只感觉看完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当时读很多书的心态都是这样)。前段时间老师复习九年级必读书目时又看了一眼——觉得不怎么样。
先谈谈内容:用现在的眼光看是有点俗套的「落魄女主逆袭嫁入豪门」剧情——虽然后来罗切斯特也落魄了,但还是一股浓重的玛丽苏味。可能在当时看是新颖的,也不可考到底是网上玛丽苏文学改编太垃圾令人反感,还是这种风格本身就不好。
个人对这样的剧情不置可否。但是感觉作者想表达的是一个很模糊的东西:前期貌似是学习奋斗改变命运;遇到罗切斯特后画风一转成了爱情小说——当中还夹有爱伦坡式的诡异笔法;后面离家出走又变成了冲破爱情束缚追求精神独立;当你以为他要结束时,?他又转回爱情小说了。这样的笔法给人一种作者什么都想写但是什么都没写好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夏洛蒂当时也确实刚刚从事写作)其实只要单挑出其中一点按照这个设定一以贯之写下去,再改改结尾,作为准一流小说还是没有问题的。但原作感觉散了点。
再说结尾前面说了那么多其实都还是小问题,这本书总体上也确实可圈可点,但是结尾的处理简直称得上败笔,直接把小说的水平拉低到了二流。罗切斯特从表面上看与简爱是同样的思维敏捷,但他远没有简爱自由,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愿意接纳简爱这样出身低贱的爱,另一方面他的光鲜却全部来自他试图摆脱的疯女人身后的家族殖民地(他不是长子,继承不到家族财富)。所以疯女人出场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段爱情会是一段悲剧——如果罗切斯特愿意和简爱一起私奔,隐居乡下,办一所孤儿学院,拯救更多出身地位的灵魂,顺便歌颂一下自由的爱情,而疯女人则守着庄园被人照顾也不愁吃穿,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happy ending方式,与鲁迅朱安许广平有点相似。当然罗切斯特还是妥协了,他无法摆脱自己原来的家庭连同他的身份,他的财富——他除了简爱之外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