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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美人中心向】胭脂虫(2)

彼时我抱着一沓旧书返回开示会,从一扇临街的窗外瞥见了她和她的被害人。她似乎是位不急着藏匿尸体的凶手。我看着她的指甲缓慢地陷进那具男尸的一只眼眶,如同小勺搅动果泥般将那颗球体捣毁。很幸运,我足够镇定,她足够痴迷。如果这两个条件没有同时具备,也许她现在就不在牢里了 。
我带着治安官回到那扇窗前时,她正在收尾对另一颗眼球的处理工作。那颗眼珠没有被压瘪或者捣成浆糊,而是被相对完整地挖出了眼眶,再被始作俑者捧在手心里。我想你见过被小女孩儿捧在手里、时不时探出脑袋张望一圈或是啄啄主人手指的雏鸽。那颗眼珠就在这诡异的时刻和场合扮演了这样的角色。当然它不会四处张望,只有从塔莉莎指缝间沥下的血水证明它曾经鲜活。
我们走近后看到的东西更加吊诡。有根过分固执的神经既不愿脱离眼眶又不想放开眼珠,在杀人凶手的揪扯下绷成了一条弦。也许你幼时玩过这样的游戏——把一根钉纽扣或沿花边时多出的棉线拉紧,用手指拨一下瞧它颤动的虚影,可能还会把耳朵贴过去听听振动的声音。她对那根负隅顽抗的视神经做了同样的事,以一种天真少女的姿态。

【狼美人中心向】胭脂虫


然后她像是才发现我们,笑盈盈地抬眼看过来。
此刻我已走到她的牢房门前。死囚牢比之其它牢狱似是格外阴冷潮湿,细小的水珠在深灰石墙上凝了整面,几乎每个墙角都生了青苔。记得苔藓的生命周期是两个月左右,时间比绝大多数犯人在此地待的要久。我注意到看守没回来。他是什么时候走开的来着?噢,是我拿着一小盒口红过来,被塔莉莎谢绝时。她说:“我是要胭脂虫。”她又说:“活的。只要活的。”大约他设想了塔莉莎将虫尸汁液涂上嘴唇的画面,这画面赶走了他的某些遐想。
我把小木匣从铁栏的空当里递给她,她微笑着接过打开,从里头拈出一只放在白润指腹上。她保持着微笑看那红艳艳的小虫在自己的指尖上爬行,我没有别的事可做,也只好一同看着。离开木匣的胭脂虫像是不太适应新环境,在那寸肌肤上打着圈爬动,有点像玻璃片上滚动的水滴或者……今天午间在她掌心转动的染血眼球。有时候我看不太清小虫,因为它爬到了与其颜色相近的结块的血污上——塔莉莎是当场被捕,血渍没来得及清除,依然留在她手上。

【狼美人中心向】胭脂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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