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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天赐十七年》(5)

2024-03-26文学自传 来源:百合文库
小学的时候外公有时候会给我批改作业,给我在语文课本上签“已预习”和“已背”,所以在他离开以后,他的儿子拿走了他的胡琴,留给我的只有一副没有用过几次的老花眼镜,放在绿色的亚克力盒子里,至今还藏在我原来房间的柜子里。我想过要不要回去找那副眼镜,也许还能在上面找到外公留下的油脂和指纹,能够帮我在生与死之间搭建一架属于形而上学范畴的桥梁,沟通我和他,以打破生与死的永恒对立。我希望在那副眼镜镜片上反射出外公的模样,一个真正的,物理性的人,不是只能存在于后辈的口中,忘记了就消失的那种,也不是干瘪瘪地被刻在墓碑上的名字,不,外公甚至连刻字的墓碑都没有。我认识他,从他的生活,他的乐谱中认识他。我在外公离开后的一段时间内很难把他和死亡挂上干系,虽然我亲眼见证了他的白骨。直到外公来到我的梦中,做着与他真正的人生格格不入的工作——蹬三轮车,他蹬着三轮车载我去并不存在的六号艺术广场找我梦里迟迟未出现的恋人,等到天色大暗,他载我来到一条灯光昏黄的小巷,告诉我一直往前走就好了,我转身看他,他眼尾笑出褶皱,看着我说,我只能送你到这了。

【自传】《天赐十七年》


梦醒的时候泪水胡乱地在我脸上流,我掏出手机跟微信通讯录里的外公发消息,绿色的对话框怎么也收不到回复。做这个梦的时候我的确吓了一跳,在我们家乃至传统的中国家庭里是很少谈及死亡的,我们很少说“死”,只说他“老了”“不在了”。外公的不在了距离他重新回到我的梦里过了差不多一年,在那之后我才真正认识,并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总能想到一些去伪存真的生活法来怀念他,比如他在给我签“已预习”的时候“预”字会写成“予”,他也曾告诉我动词要用“地”,名词要用“的”,形容词要用“得”。我只剩下这些小细节来成为那座沟通我生与他死的形而上学的桥了。
我所生长的小县城一直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太多游子出走未归,直到人生暮年才选择重新踏上这一片崇山围绕的紫色土,游目骋怀,极视听之娱,然后落叶归根。但四川今年的夏天过于燥热,县城里有好多老人没有熬过去,于是在轮番地停电停水中成为了变化的一份子。过于燥热,意味着没有地表的冷热不均也就没有充沛的水平气压梯度力,空气单纯地受热膨胀上升,其上升力托举我向东飞行千来公里,指引我开启人生新的地图。

【自传】《天赐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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