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文库
首页 > 网文

第十四回 知(17)

胡汉不分,败中原血统之言亦有几分难以认同,上古贤君五代皆为禅让,其中亦有东胡、西戎出身之两帝,南蛮、北狄出身之三皇,五代贤君后,上古天命变更后方才万世一系传至当今圣人。然我中原天子一脉亦是西戎出身,如此看来我天朝自古即不存血统纯正之说也。自我新朝廷立国以来,归附胡蛮难以计数,若仅将其放置于边塞羁縻,或是举族内迁一处则难免日久生变。内迁杂居,归附之胡人将难以聚众起事,且我等宜教化之。其勋贵皆于司州亦可封爵享乐亦可为质,如此这般胡人还怎会为祸患?此为其二;
清丈寺舍田亩,此事理应如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寺舍之田亩资财历代皆令其无需纳税赋,以至于百姓豪绅皆将其田产依附于寺舍名下以避缴税赋,久而久之这寺舍富可敌国,却至朝廷国库空虚收支不抵,因此清丈寺舍之田亩,以清退附于寺舍百姓豪绅之土地,以利于朝廷收缴税赋以便能备足钱粮以应不时之需。至于招致佛祖降罪一事,我看此言荒谬至极,自古上天有好生之德,佛祖亦是大慈大悲,若因此事佛祖降罪,只怕这佛祖乃是邪魔。此为其三;

第十四回 知


鼓励行商,此事并非至百姓不事农耕之因也,只因这天下田亩两田多半为诸侯封国之地,我朝廷所辖之地田亩虽众多却不足分予百姓,即无田亩分得,许多百姓亦难以造册为良家子,特此朝廷不得不鼓励无地之百姓行商,以利各州府间互通有无,朝廷亦可让行商之人纳税以充实国库,此为其四;
北征胡人,复前朝十二州之事乃是复兴我天朝列祖列宗之疆土,此事在下认为不需辩驳与解释,不复愿十二州者,又岂能自诩中原三十州之人耶?此为其五;
均田制,既然自上古以降八纮九野之水皆为王土,天子赐予百姓田亩使其耕者有其田,又有何不可?既然天下皆为天子所有,天子所赐之人贵贱又有何可介意耶?此为其六;

第十四回 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