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刘裕传记 下部(5)
刘裕又禁止门阀豪强私占山泽的行为,还削夺世族以及皇室的私产,以此来资济人民。刁氏一族向来富有,奴客亦多,刘裕在诛灭刁氏时,亦分发其资产,让人们按己力取用,赈济当时处于饥荒及战乱中的人民。义熙九年(413年),刘裕将临沂、湖熟原属晋皇后所有,用来资助其化妆品开销的田地分配给穷人。到他即位后,更遣使巡行四方,举善旌贤,访问民间疾苦。
革新土地政策是刘裕最有影响的政绩,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势力,缓和了阶级矛盾,减轻了百姓负担,改善了社会政治状况,重建了中央政府的权威。
其次,刘裕整顿吏治。 他罢免或处死了许多士族或皇族出身的官吏。他的亲信、功臣中有“骄纵贪侈,不恤政事”的,他也严厉惩罚,甚至处死。
先前,各州郡送来的秀才、孝廉,多是滥竽充数之辈。刘裕于义熙八年(412年)上表,请求遵循旧制,并主张用考试的办法加以甄别。
刘裕重用寒族, 让出生低等的世家贵族,有机会参与朝政。 东晋时期,中央和州、郡的大权一直掌握在王、谢、庾、桓等世族手中,选拔官吏,主要依据门第,选出了许多无才无识之人任官。刘裕以寒门庶族身份,依靠军功,开创寒人掌权的局面。他掌权后,要求按照九品中正制初置时的精神选拔人才。他重用出身“寒微”的人,如刘穆之、檀道济、王镇恶、赵伦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