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本水浒(水浒忠义志传明崇祯刘兴我刊本)第四卷——第五卷(21)
“你先时不曾脱衣裳,如今盖被睡。一定是起来铺被拿了。”婆惜将眼圆睁,怒曰:“是老娘拿了你的,你去官府便拿我做贼论。你说老娘和张三有事,也不该死罪。原来你和那打劫贼通同,这封书老娘牢牢收着。若要饶你时,只依我三件事便罢。”宋江曰:“便是三十件也依你。”婆惜曰:“要将原与我的文书还我,任从我改嫁张三。第二件,与我首饰用度,也要写一纸文书,不许日后来取。第三件,要那晁盖与你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便饶你天大的官司,便还你招文袋。”宋江曰:“头两件事只要手动,依你。这一百两金子,我不曾受,还他去了。”婆惜曰:“常言:‘公人见财,如蝇见血。’他送金与你,岂有不受之理,你待瞒谁?”宋江曰:“你若不信,限我三日,将家私变卖一百两金与你。你先还我招文袋。”婆惜曰:“招文袋还你,这封书留下三日,等你拿金子来,两相交付。
”宋江曰:“果然不曾受这金子。”婆惜曰:“明日到公厛时,你也说不曾拿。”宋江见说公厛两字,大怒,扯起婆惜被盖,见了銮带,用力一拽,把压衣刀子拏在手里。那婆惜见了连呌两声:“黑三郎杀人!”宋江按住婆惜,一刀杀死,将婆惜头砍落枕上,取出招文袋,把书灯下烧了。那阎婆在楼下听得女儿呌杀人,慌忙穿了衣服走上楼来,推开房门,见杀死女儿,婆子哭曰:“却为甚事杀他。”宋江曰:“我是烈汉,决然不走。”婆子曰:“这贱人不枉杀死,只是老身无人养老。”宋江曰:“不用忧心,只教你丰衣足食,快活过世便了。”婆子曰:“深感押司。我这女儿怎生埋殡?”宋江曰:“我与你同去陈三郎家,买付棺材,取银两与你使用。”婆子曰:“说的是。”两个下楼来,把门锁了,迳投县前。天色已明,正开县门,婆子将宋江一把扯住,喊曰:“杀人贼在这里!”宋江心慌,连忙掩住婆子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