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市民起诉(6)
2023-12-20 来源:百合文库
为了报道这些人士的活动和事迹而使用其肖像,即使未征得本人同意,亦不构成侵权。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公安机关为通缉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作为证据而使用当事人的肖像等。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
这类活动往往具有新闻报道价值,而参加者将自己置身于此类场合,亦即在一定意义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益。
所以任何人在参加这些于特定公共环境进行的特定活动时,都应允许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公开的场合。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例如为了寻找下落不明者而在寻人启事上使用其肖像,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而使用他人肖像等。
三、许可使用
肖像许可使用需要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该合同是指肖像权人行使公开权,与授权使用人签订的肖像使用范围、方式、期限、报酬等内容进行约定的合同。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可以对肖像使用的范围、方式、报酬等进行约定。
双方当事人如果对这些约定发生争议,应当依照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解释原则进行解释,由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是支配人格利益的合同,因此在解释时,对争议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以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权分为两种情况:
1、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解除规则。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解除,在合同解除前要留出适当的合理期限,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这种解除权是任意解除权,只要一方提出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后,改合同即解除。
原因在于,这是关于人格利益的许可使用合同,不是一般的交易关系,因而尊重肖像利益使用各方的意志;
2、有明确约定的解除规则。
只有肖像权人享有解除权,且须有正当理由,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也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肖像权人没有正当理由而解除合同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如公安机关为通缉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作为证据而使用当事人的肖像等。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例如,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
这类活动往往具有新闻报道价值,而参加者将自己置身于此类场合,亦即在一定意义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益。
所以任何人在参加这些于特定公共环境进行的特定活动时,都应允许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公开的场合。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例如为了寻找下落不明者而在寻人启事上使用其肖像,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而使用他人肖像等。
三、许可使用
肖像许可使用需要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该合同是指肖像权人行使公开权,与授权使用人签订的肖像使用范围、方式、期限、报酬等内容进行约定的合同。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可以对肖像使用的范围、方式、报酬等进行约定。
双方当事人如果对这些约定发生争议,应当依照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解释原则进行解释,由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是支配人格利益的合同,因此在解释时,对争议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以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权分为两种情况:
1、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解除规则。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解除,在合同解除前要留出适当的合理期限,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这种解除权是任意解除权,只要一方提出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后,改合同即解除。
原因在于,这是关于人格利益的许可使用合同,不是一般的交易关系,因而尊重肖像利益使用各方的意志;
2、有明确约定的解除规则。
只有肖像权人享有解除权,且须有正当理由,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也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肖像权人没有正当理由而解除合同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